《南通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来源: 南通市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2-05-11 14:19 累计次数: 字体:[ ]

为做好全市洪涝干旱灾害的预防和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南通市水利局对《南通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进行修订。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预案》编制主要基于以下背景:一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突发事件防范应对能力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对应急管理工作做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今年,国家防办进一步明确了预案修订的指导意见,省防办提出了具体要求。二是省防指组织体系进行了调整。为保持上下一致、指挥顺畅,参照省防指组成模式,今年我市防指组成人员也要同步进行调整。三是受全球气候变化影响,近年来水旱灾害的突发性、反常性、不确定性更加突出,局地强降雨、超强台风、高温热浪等极端天气明显增多,防灾减灾任务加重。现行预案在防范应对极端天气方面还存在短板和不足,与当前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工作的新要求还不相适应。

二、修订依据

《预案》编制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江苏省防洪条例》《南通市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江苏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南通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及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加强地方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修订的指导意见》(国汛办〔2022〕1号)、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防汛抗旱相关预案方案修订工作的通知》(苏防办〔2022〕5号)等文件规定。

三、修订过程

2022年初,市水利局成立修订工作小组,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系列重要论述,对接《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法规及上级预案、规范性文件精神,结合南通实际,并充分借鉴其他城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形成《预案》修订初稿。初稿形成后,多次征求各县(市、区)防指、市相关部门、专家的意见,充分吸收意见建议并修改完善。4月20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5月5日,市政府印发《南通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四、主要内容

本预案由总则、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预防监测预报和预警、应急响应、保障措施、后期处置、附则和附件8个方面组成。

一是总则。明确编制目标、依据,适用范围和工作原则,提出了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以防为主、防避抗救结合,统筹兼顾、服从全局,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防汛抗旱工作原则。

二是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明确市防汛抗旱(防御台风)指挥部组成及职责、市防汛抗旱(防御台风)指挥部办公室设置及职责、应急处置工作组、县(市、区)防御台风组织机构和基层防御台风组织机构。新增市民政局、南通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南通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和南通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4家单位作为成员单位。

三是预防、监测预报和预警。从组织准备、工程准备、预案准备、物资准备、通信准备、转移安置准备等6个方面,明确了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应急准备工作职责;明确了雨情、水情、工情、地质、海洋等各类预警信息的发布和报送途径;细化长江洪潮、暴雨内涝、风暴潮等灾害预警发布后各级各部门应采取的措施。

四是应急响应。对启动条件、响应启动、响应行动、信息报告和发布、社会动员、响应变更终止等进行明确,细化了不同等级应急响应下的具体应对措施,进一步规范了会商研判、处置应对、信息发布、值班值守等响应行动内容。

五是保障措施。明确了应急响应状态下有关部门、单位在组织、资金、物资、队伍、技术、通讯、交通、供电、治安等方面的保障职责和要求。

六是后期处置。对灾害发生后的灾情核查、灾后重建、水毁修复、物资补充等工作作出总体安排。

七是附则。对名词术语定义、培训、演练、总结评估、奖惩及预案的修订、解释和实施时间作出相关规定。

八是附件。明确市防指成员单位和应急处置工作组职责。

原文链接:http://slj.nantong.gov.cn/ntslj/bmwj/content/b379915b-788c-42e6-9f94-e398dd306c1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