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30日,南通市水利局出台了《关于在全市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百日行动”工作的通知》(通水督〔2020〕7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做如下解读。
一、《通知》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全市建筑工程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百日行动”工作方案》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市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各项措施,有效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南通市水利局决定自2020年3月下旬至6月底,在全市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百日行动”。
二、《通知》主要内容
《通知》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目标、重点内容、时间进度、行动组织、工作要求等事项。
检查的重点内容主要有四大方面,分别是: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安全责任告知、专题警示教育、安全公开承诺”等制度落实情况,危大工程安全管控情况,施工现场规范化管理情况,参建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时间进度要求自2020年3月21日至6月30日,分全面动员阶段(3月21日至3月25日)、排查整治阶段(3月26日至6月15日)、总结提升阶段(6月16日至6月30日)三个阶段进行。
行动组织上。一方面,加强组织领导。市水利局成立全市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百日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市水利局党组书记、吴晓春局长任组长,党组副书记、蔡莉副局长、党组成员赵建华副局长、周兴余、曹华局长助理、卢建均总工程师任副组长,规计处(基本建设处、监督处)、农水处、行政审批处、工程运行管理处、市水利工程管理站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另一方面,强化责任落实。强化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市级牵头责任。
工作要求主要有“提高站位,压实责任”“深入排查,消除隐患”“从严查处,强化整改”“全面宣传,营造氛围”“严肃问责,总结提高”五个方面。
三、《通知》列出了在建水利工程清单
在各地前期摸排的基础上,《通知》清单式列出了全市在建水利工程项目,明确由市水利局四位局领导分别牵头,相关处室、单位负责,对40余个在建水利工程进行督查考核,推进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百日行动”,提升全市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管水平。
原文链接:http://slj.nantong.gov.cn/ntslj/bmwj/content/b963fe47-a976-42ca-9e4c-602d8be5e3a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