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南通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水利系统配套预案和南通市地震应急预案水利系统配套预案的通知》解读
2020年4月20日,南通市水利局出台了《南通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水利系统配套预案》和《南通市地震应急预案水利系统配套预案》(通水运〔2020〕6号,以下简称“两个预案”)。先做如下解读。
一、“两个预案”的出台背景
根据《南通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通政办发〔2019〕93号)和《南通市地震应急预案》(通政办发〔2019〕94号)文件要求,结合南通市水利工程实际,市水利局制定了《南通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水利系统配套预案》和《南通市地震应急预案水利系统配套预案》。
二、“两个预案”的总体框架
“两个预案”的总体框架基本一致,分编制目的、适用范围、组织指挥体系、应急响应、响应结束、评估总结及附则七个部分。
三、“两个预案”的重点内容
“两个预案”中,在组织指挥体系方面,均成立了指挥部,并明确了指挥部的组成、下设工作组及工作职责。
在应急响应方面,均明确要按照指挥部的指令启动响应(Ⅳ级、Ⅲ级、Ⅱ级及以上),并根据启动响应的级别不同,分别细化了具体应对措施。
在附则中,明确了奖惩、预案管理、预案解释部门及预案实施时间。
原文链接:http://slj.nantong.gov.cn/ntslj/bmwj/content/94008c1b-bec5-4241-ad6f-dffef9658f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