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利局直属事业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评办法
南通市水利工程管理站(城市河道建设管理中心)、南通市水政监察支队、南通市节约用水办公室:
为进一步推进市水利局直属事业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市纪委相关工作要求,结合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考评对象
南通市水利工程管理站(城市河道建设管理中心)、南通市水政监察支队、南通市节约用水办公室。
二、考核标准
组织机构健全,工作责任明确;公开内容符合规定,更新及时;公开形式实用有效,方便公众;公开制度完善,执行到位;监督机制健全,责任追究落实;公开效果显著,群众评价满意。
三、考核内容
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推进情况。包括组织领导、机构人员、制度建设、保障措施等。
2、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包括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编制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更新和发布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答复情况;保密审查制度执行情况。
3、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情况。包括网站、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等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情况。
4、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情况。包括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处理以及应对情况;实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四、考核程序
考核由市水利局监察室、办公室联合进行。采取日常检查与定期考核相结合、重点考核与全面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日常检查采取随机方式,定期考核每年组织一次。
五、奖惩办法
对考核结果优秀的,予以表彰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给予通报批评,并建议监察机关实行行政问责。
六、本办法从2013年3月12日起执行。
南通市水利局
2013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