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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对《南通市水利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的公告

  • 征集时间:

    2022年03月05日 - 2022年03月20日

  • 征集单位:

    南通市水利局

关于对《南通市水利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做好我市水利系统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工作,我局拟定了《南通市水利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诚恳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2022年3月5日-2022年3月20日。

联系人:胡帅;联系电话:0513-59002396;邮箱:377218038@qq.com。

附件:《南通市水利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

南通市水利局

2022年3月4日

附件:

南通市水利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

普法是依法治水的长期基础性工作。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指引下,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我市水利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顺利实施完成,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学习宣传深入开展,以水法为主要内容的水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深入普及,以《南通市水利工程管理条例》为代表的水法规制度体系逐步完善,以南通市中小学生素质教育实践基地节水教育馆、南通市节水科普馆、通州区太山村水法治文化园等为平台的法治宣传深入人心,以“河小青”为代表的普法队伍逐步壮大。水利“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广泛实行,水利依法治理水平全面提升,全社会水法治观念日益增强。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大力弘扬新时代南通治水精神,全面实施区域治水、加快建设现代水网,提高水利依法行政水平,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转发〈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中共南通市委宣传部南通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结合我市水利系统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治水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服务“十四五”时期南通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南通水利改革发展思路,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培育公民水法治素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南通水利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基本原则。1.坚持党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水利法治宣传教育全过程和各方面,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决策部署,确保水利法治宣传教育正确的政治方向。

2.坚持需求导向。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普法理念和工作导向,始终坚持人民群众对建设生态自然、亲水宜居的美丽幸福河湖需求导向,注重全面覆盖,突出普法重点,开展专题宣传活动,使法治宣传教育更加贴近群众。

3.坚持服务大局。服务“十四五”南通经济社会发展和水利保障民生事业大局,深入开展生态水利、资源水利、法治水利、安全水利、民生水利宣传,提升全民水法治意识,提高治水管水能力,为水利发展打造良好法治环境。

4.坚持深度融合。坚持水利法治宣传教育与精神文明创建、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深度融合发展,凝聚多方力量,挖掘多项资源,拓展多种渠道,建立水利部门、社会组织、群众等多主体协同普法机制。

(三)主要目标。到2025年,全市水利系统普法工作体系更加健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依法行政水平显著提升,干部职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主动性显著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水利高质量发展的能力显著提高,社会公众对水法律法规的知晓度、对水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显著提升,水利高质量发展法治管理取得明显成效。

二、聚焦普法重点内容,加大水利法治宣传教育力度

(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引导水利系统干部职工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列入各类干部职工尤其是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学习重点课程。通过多种形式、多种平台学习宣传,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突出宣传宪法。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国旗法、国歌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提升宪法观念,弘扬宪法精神,不断强化水利干部职工对宪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认同。落实宪法宣誓制度,认真组织好“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

(三)突出宣传民法典。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重点宣传好民法典涉及水流国家所有权、取水权、农田水利设施所有权等涉水法律条文,自觉规范行政权力,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相关权益。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等普法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网络安全法、保密法等法律,增强水利干部职工国家安全观念和保密意识。各级水利机关要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领导干部要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不断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水事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水平。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组织开展民法典主题宣传,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四)深入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大水利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强化《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长江保护法》《安全生产法》《地下水管理条例》《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河道管理条例》《农田水利保护条例》《江苏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江苏省水资源管理条例》《江苏省水文条例》《江苏省水库管理条例》《江苏省水土保持条例》《江苏省节约用水条例》《南通市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水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依法依规落实治水管水各项制度,提高水利干部职工水法律素质,增强公民水法治意识,启发公民爱水节水惜水的行动自觉。积极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法治宣传月”“安全生产月”“宪法宣传周”等具有南通特点、水利特色的主题宣传活动,彰显水法力量,传播治水文化,不断夯实水利高质量发展法治基础。

(五)深入宣传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有关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法律法规,推动建设水利市场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围绕乡村振兴、美丽河湖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疫情防控等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六)深入宣传党内法规。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教育水利系统广大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支部“三会一课”内容,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三、突出水利普法重点对象,持续提高干部群众法治素养

(一)突出抓好领导干部法治教育。积极做好水利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高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切实落实水利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将领导干部落实普法责任情况作为年度述职重要内容。建立水利系统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明确领导干部履职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积极推动将水利法治纳入各级河长培训重要内容,增强各级河长水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

(二)大力推进水利系统工作人员法治教育。深入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水利系统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和干部培训的必修内容,有针对性地加强履职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培训。积极开展水利法治工作机构干部法治业务培训,提高政策法规水平和依法履职能力,强化中坚骨干作用,夯实依法行政的工作基础。

(三)加强水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教育。根据《南通市水利领域行政执法人员规范化培训细则》,开展法治讲座、法治研讨、旁听庭审、法律知识测试、知识竞赛、执法观摩和技能培训等活动,为水利干部职工尤其是行政执法人员学习法律创造条件,夯实依法行政理论基础。通过集中培训与网络培训相结合,确保执法人员每年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时间不少于60学时。

(四)积极开展社会公众水法治宣传。以开展普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网络”为渠道,以多种媒体宣传为手段,凝聚多方力量,开展多种活动,积极向社会宣传治水法律法规、用水基本知识、节水必备常识,宣传南通市区域治水成果,激励和引导全社会关心水利、支持水利、发展水利,形成依法管水、科学用水、自觉节水的良好氛围。

四、创新普法方式和宣传载体,着力提高水利法治宣传教育针对性实效性

(一)把普法融入水利立法执法和依法行政全过程。水法律法规制定、修改过程中,通过公开征求意见,举办听证会、论证会,成立基层立法联系点等形式,扩大社会参与;通过召开水利新闻发布会等形式,解读法律问题,回应社会关切,切实把普法工作融入立法过程。把向行政相对人和违法主体的普法融入案件受理、调查取证、告知听证、处罚决定和处罚执行程序中,引导当事人依法开展水事活动,实现执法办案的全员普法、全程普法。主动公开与水利行政许可和政务服务事项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办事指南,在办理行政许可、政务服务事项以及行政应诉案件和调处水事纠纷时,积极向当事人和社会公众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将处理问题与宣讲法律规定有机结合,引导当事人和社会公众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大力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主题宣传活动。充分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以及水利法律法规颁布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新闻发布会、解读文章、专题专栏等,大力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水利法治宣传教育。各地应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精心组织好重要时间节点的集中宣传活动,增强宣传的感染力和实效性,提高社会公众的水法治观念。

(三)推进水利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依托水利工程、水利风景区、水情教育基地和沿江沿河村社,因地制宜建设水利法治宣传教育基地,让水利法治文化有形呈现、生动表达。结合各类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利用堤防、公园、广场、文化长廊、宣传橱窗等场所设施,融入水利法治内容,建设一批形式多样、主题鲜明、各具特色的水利法治文化“微阵地”,扩大水利普法的覆盖面,满足群众多样化法治需求。

(四)加大以案普法工作力度。健全以案普法长效机制,弘扬水利法治精神、传播水利法治理念,突出水资源管理、水土保持、长江采砂、河道工程管理等典型案例以案普法宣传解读,使典型案例依法解决的过程成为推动全民普法的公开课;培育以案普法品牌,针对群众日常生活遇到的水资源保护、河湖管理、节水用水和防汛防旱等问题开展普法,研发生动活泼、寓教于乐、体现水利特色的宣传产品,便于群众获取,易于群众理解。

(五)充分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普法。各级水利部门要在传统普法方式基础上,注重利用部门网站、移动客户端、微信公众号、直播平台等新媒体,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水利普法宣传,建设融“报、网、端、微、屏”于一体的全媒体水利法治传播体系,促进单向式传播向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传播转变,增强普法的吸引力和感染力。积极运用大数据等新技术手段,开展精准普法、智慧普法。鼓励水利单位、水利职工和社会公众创作普法动漫、微视频等个性化作品。

五、加强水利法治宣传教育的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水利部门要健全水利法治宣传教育领导组织。要把普法工作纳入本单位法治建设总体部署和工作日程,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具体问题。要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求,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要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在参与水利建设管理中的法律保障作用。要推动更多资源向水利普法关注、更多力量向水利普法凝聚。

(二)落实普法责任制。全面推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我市年度普法责任清单、普法重要工作提示单、普法重点任务督办单、履行普法责任报告书、履行普法责任评价书“三单两书”制度。推行“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加大对水利管理服务对象普法力度。开展年度普法履职评议,将普法列入年度绩效考核,推进普法责任制有效落实。

(三)加强普法队伍建设。加强基层水利站(所)普法工作指导,为开展普法和依法治理创造更好条件。落实市、县(市、区)、镇(街道)水利三级联动的联络员制度,构建敬业、顺畅、高效的联络员队伍;完善覆盖更多行业的志愿者服务网络,打造奉献、精干、有力的志愿者队伍。各级要把普法工作经费列入本级预算,把普法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鼓励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支持普法工作,努力构建普法工作大格局。

(四)加强法治阵地建设。把水利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与水利风景区、南通大运河文化带建设、河道公园建设等结合,推动水法文化与传统文化、红色文化、地方文化融合发展。加强水利法治文化长廊、主题公园、主题广场和水情教育基地建设,打造一批主题鲜明、内容丰富、群众欢迎的普法宣传教育阵地。推进水利法治文化活动惠民工程建设,组织水利普法志愿者开展送法进社区、进企业、进场所等系列活动。加强水利法治文化创作,不断满足群众对水利法治文化的需求。

(五)加强检查评估验收。加强规划实施中的动态监测,开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和终期验收,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制定措施,研究解决普法中存在的问题。加强日常指导和监督,推进普法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责任化落实,确保普法工作有声有色、有力有效;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落实普法责任制不到位的,有关单位应提出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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