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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地下水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
来源: 南通市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6-03-27 1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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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地下水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应当对下一级人民政府地下水取水总量控制、水位控制、超采治理和污染防治等目标完成情况和制度建设、措施落实等情况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