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利局涉企收费项目综合性目录清单
序号 |
部门名称 |
收费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收费项目 |
收费性质 |
服务内容或涉及事项 |
收费标准 |
标准制定方式及部门 |
政策依据 |
备注 |
1 |
南通市水利局 |
南通市供排水管理站 |
事业单位 |
水利工程水费 |
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供水经营者通过拦、蓄、引、提、抽等水利工程设施向各类取用水户提供天然水 |
工业用水水价:消耗水0.09元/立方米;循环水(用后返原水体,水质不变)0.0225元/立方米;热电厂用水(由水利工程提供水源的)用水总量的95%按循环水计收水费,用水总量的5%按消耗水计收水费。 自来水厂用水水价:地表水0.04元/立方米。 |
授权市、县人民政府 |
通价工〔2000〕187号、通价产 〔2003〕217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