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水利局2022年 “以案释法”案例(一)
黑龙江省呼兰河口湿地公园违建案
【关键词】
河道内湿地公园 违建 拆除
【案情简介】
呼兰河口湿地公园位于呼兰河与松花江干流交汇处,是松花江防洪的重要节点。2011年12月,当地政府与某企业签订租赁开发建设协议,将11.5平方公里河道租赁给企业。该企业以湿地公园名义,在河道内违法违规建设了酒店、快餐厅、主题别墅、宾馆、商铺等建筑物、构筑物238处,面积9.4万平方米,严重违反了《水法》《防洪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2020年底,呼兰河口湿地公园违建被全部拆除,河道恢复了原貌。
【典型意义】
河道、湖泊是行蓄洪水、维护生态的重要空间。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将河湖水面、滩地划为“湿地”,不影响其作为河道的法律属性,必须执行《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河道管理的相关规定。近年来,一些地方打着湿地公园建设、生态修复的旗号,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开发房屋、大搞景观工程,有的甚至擅自建设隔堤等扰乱自然水系,以保护之名,行破坏之实,严重影响防洪安全、生态安全。清理整治呼兰河口湿地公园违建,以案释法,严肃警示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和活动,必须严格遵守水法律法规,有法必依、违法必究,切实维护河道健康安澜。
(案件来源:水利部发布的侵占破坏河湖10大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