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水办〔2026〕8号
各县(市、区)水利(务)局、崇川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住建局、通州湾示范区建设交通局、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规划建设局,局各直属单位,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26〕44号)精神,为做好今年的水利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市水利局直属事业单位以及市有关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职称评审。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的,在影响期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
二、申报评审条件
(一)水利工程专业技术人才申报工程师评审应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我省有关规定及《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苏省水利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苏职称〔2021〕20号)执行。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31日。
(二)海外归国人员、党政机关交流或部队转业安置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首次申报职称时可根据专业水平和工作业绩并参照同类人员评审标准,直接申报相应职称。民营企业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急需紧缺人才、优秀青年人才可按规定直接申报评审相应层级职称。
上述人员在所在单位内部公示时,应将除涉密内容外的业绩材料单独公示。
(三)高技能人才申报职称评审,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苏人社发〔2021〕132号)规定执行。
(四)对取得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人员,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江苏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183号)执行。对于持有相关国际职业资格的海外人才,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国际职业资格与高级职称比照认定目录(2024版)的通知》(苏人社函〔2024〕369号)执行。
(五)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列为职称晋升的重要条件,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六)2025年评审未通过者,2026年不能提供有效反映其新增业绩成果评审材料的,各单位不得受理、报送其2026年度职称评审申报材料。
三、申报材料提交要求
职称申报采取网上申报形式。申报人员应实名登录江苏人才服务云平台(https://www.jssrcfwypt.org.cn/)职称专栏,在线如实填报相关申报信息。水利工程专业工程师网上申报时间为自发文之日起到7月2日,逾期系统将关闭提交功能,不得补报。职称申报需提交以下纸质材料: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通过系统下载、用A3纸小册子方式双面打印,对折后用骑马钉方式装订)需经单位确认,一式2份。
2.《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A3)一式20份。
3.《省水利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情况一览表》。申报人填写个人信息,各单位审核汇总后报送纸质件和电子件。
4.《水利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审核表》(A4纸单页单面打印)1份。该表用于申报审核,请严格按照要求填写。
5.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综合部门出具的公示证明。
6.申报人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7.申报人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聘书。(复印件)
8.申报人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复印件)
9.申报人接受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
10.申报人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以来的工作总结(1200字以内)。
11.申报人工作经历、主要业绩成果证明、证书。(复印件)
12.论文、著作要求:申报人对照《资格条件》中有关论文、著作要求,提供能够体现本人理论素养及专业技术水平有代表性的主要材料作品(有关复印件)。如发表论文被重要检索系统收录,请提供相应证明如录用通知书、知网查重结论等检索证明(复印件)。
以上4-12项只须申报1份。
13.报送材料装订要求如下:5-12项合并装订成册(首页加贴目录,正反复印),所有复印材料需审核人签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水利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审核表》和成册材料装入一个档案材料袋,封面贴“申报材料目录表”。《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省水利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情况一览表》单独提交,不装入档案材料袋。
14.申报专业力求准确。申报人通过评审后将自主打印电子职称证书,证书将体现科学研究、规划设计、施工建设、生产运行等4个子专业名称。
15.申报人应如实填报并一次性提交全部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及在线填报材料应清晰工整,材料内容应有代表性、有较高质量,不能体现专业能力、水平和业绩的材料不应作为申报材料上报。如发表论文被重要检索系统收录,请在线填报该论文时上传相应证明。上传的附件证明材料须有审核人员签字和单位印章。项目类经历和业绩证明材料须有该项目的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签字证明。申报材料评审结束后将不予退还。
有关文件、表格等可在南通市水利局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目查阅和下载。
四、申报材料审核等有关要求
(一)实行职称申报诚信承诺制。申报人员提交申报材料时应同时签订个人承诺书,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等进行承诺,审核、评审过程中发现承诺不实的,取消参评资格,3年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评审通过后发现承诺不实的,按规定撤销职称,3年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各单位在审核中发现申报人材料不实的,不得退回申报材料便于其修改,应于取消其参评资格。
(二)实行单位审核负责制。申报人所在单位应当严肃审核推荐程序,组织专人审核申报人申报资格,以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并按严格按要求填报《水利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审核表》。材料审核时,请申报人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各单位应通过知网、万方或维普等平台检索,对论文的真实性及查重率进行审核确认,如无以上三个平台之一的检索证明材料,用人单位应联系相应期刊出版单位来核实论文真实性。出版书籍应通过国家版本数据中心查询,如无查询结果,用人单位应联系相应图书出版单位来核实出版物的真实性。论文和出版物的核实结果由审核人签字、加盖用人单位印章,由申报人上传为有关学术成果附件。主持或为主参加工程项目的证明材料应来自工程档案原始材料,各单位不得简单开具说明并以此证明。严格履行公示程序,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等,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于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履行申报材料审核、推荐职责,放纵、包庇或者协助申报人纵容弄虚作假;未按规定进行申报材料公示、对公示有异议或者投诉举报问题未及时调查核实;未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及时上报申报材料,以及其他违规行为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批评教育,并责令限期整改。
(三)申报人存在《江苏省职称评审管理办法》所列违规行为的,记入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3年,作为以后申报评审职称的重要参考。
五、收费标准
根据省物价局苏价费函〔2002〕62号文件规定和近年来申报人数实际情况,工程师评审费为300元/人,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六、申报材料注意事项
请各单位于2026年6月29日至7月3日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市水利局509办公室(南通市世纪大道6号市行政中心综合楼)。联系人:仲秋;联系电话:0513-59002501。
南通市水利局
2026年5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