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南通市水利局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推进制度建设、锻造执法队伍、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强化普法宣传、有效预防突发事件,取得积极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保障行政权力依法规范运行
完成地方性法规《南通市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的修改工作、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南通市城市河道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推动开展市委党内规范性文件《关于深化河长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修订工作,制定《南通市市区水事违法线索移交处置管理制度(试行)》《南通市水利局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南通市水政水资源监管保障中心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提升治理效能。
(二)聚力锻造执法队伍,全面提升水利行政执法质效
一是组织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通过局网站发布公告、抽查行政处罚案卷、电话回访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相对人、梳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等方式深入开展问题线索排查,通过局网站公示涉企行政检查主体、检查事项和依据、检查频次上限、检查标准、检查计划、检查文书范本,将“双随机 一公开”计划外的涉企行政检查全部纳入市综合集成监管平台,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
二是高质量完成行政执法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按计划完成《南通市水行政执法效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紧扣“实战”主题,提高案件办理质效;加强内部法制审核,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推广运用行政执法文明规范,树立行政执法队伍新风貌;加大巡查力度,全力维护好全市水事秩序。今年举办依法行政能力提升培训班、河湖管理保护培训班、法治专题讲座等6次,提高行政执法人员能力。 全市办理涉河、水工程、水资源、安全生产等行政处罚案件43起。
三是地下水监管持续加强。开展市区洗车场私自凿井、盗用地下水综合整治行动,抽查洗车场232家、菜市场40家(摊位230个)、浴室(含足浴店)32家,处置违规取水行为26个,发放宣传手册800余份,形成覆盖全面、信息准确的基础数据库。完成81个取水口计量设施现场检定与校准,完成6个已建成在用的水源热泵系统评估,进一步规范水源热泵用水户取水回灌行为。完成市区地下水监测,形成季度、年度地下水位及水质报告。推进全市水资源管理信息化建设,站点在线率达到省考核要求的95%以上。
四是保持非法采砂高压监管。聚焦交界水域,与苏州、泰州、上海崇明开展5次苏沪“两岸四地”联合清江行动。组织水利、公安、城管、农业农村、长航公安等多部门开展夜间联合巡查10次,一体化推进长江禁采禁渔禁止非法倾倒建筑垃圾等工作。组织内河巡查5000余次,出动执法人员14000余人次、执法车(船、无人机)4000余次。2020年以来长江水域(南通段)非法采砂零发生,全市水事秩序稳定向好。完成长江“一企一档”项目细化清单。建立流域性及市管一级河道巡查监管机制,通过南通市长江堤防精细化管理系统发现并解决堤防管理范围内“两违三乱”等疑似问题62个。
(三)精准升级服务效能,推进水利管理全面纳入法治轨道
一是审批改革提速扩面。推行行政许可“多评合一”,指导建设单位对同一项目涉及洪水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取水许可审批的进行集中申报,开展集中评审32件。出台南通市《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批表(试行)》,明确适用情形及流程,精简涉河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完成项目55个。完成沿江工程性疏浚(砂石不上岸)总体技术方案研究,对100余家企业开展全面摸排,完成17个项目审批。
二是重大项目全程护航。为省市重点项目和民生工程建立“绿色通道”,做到“提前介入、专人对接、全程帮办”,为通州湾中石油蓝海新材料、李港水厂、招商局重工、苏锡通长江文化体育生态园、海太通道等国家、省、市重点项目提供全流程涉水事项咨询和协调服务,获得长江委批复许可项目5个。疏浚砂综合利用取得实质性进展,启东市完成疏浚上岸4000吨,海门区施工单位已落实、即将开展施工。开拓思路,探索开展南通开发区长江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砂土处置工作,满足韩通赢吉、振华重装等企业项目迫切发展需求。
三是水权改革任务超额完成。指导海安市完成1单水权交易、启东市完成2单水权交易,共计交易水量19万m³,超额完成年度任务。推动华夏银行南通分行为启东市自来水厂有限公司发放1亿元“水权贷”,为南通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申请1亿元“水权贷”额度。协调广发银行、江苏银行、无锡农商行新增发放“节水贷”2.46亿元。开展崇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南通港闸经济开发区、南通市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际管理范围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报告编制,完成吕四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批复,2家企业应用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成果。
四是节水创新成果凸显。深入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印发《南通市城市节约用水规划》《南通市区非常规水源利用规划》,修订《南通市非农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2025)》。规范用水户的取、用、耗、排全过程管理,严格执行超定额(计划)累进加价制度,已到账20.5万元。协助15家企业(全省72家)完成税收政策优惠,优惠税收约300万元。协助2家企业开展水效提升,获得奖补资金100万元。开展用水审计30个、水平衡测试300家,实施水效提升项目14个。推动成立全省首家市级节水技术创新研究示范中心。
(四)严格落实普法责任,推动水利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一是组织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主题普法宣传活动,通过开展水法律法规宣传解读、主题巡江、与结对社区、相关学校开展共建活动等,扩大水法律法规宣传的广度和深度。二是整合各类平台资源,构建立体化普法宣传矩阵,我局制作的节水短视频入围“节水在身边”全国短视频大赛。以南通造纸企业节水为切入点,拍摄“节水有道”宣传纪录片(全省仅南京、南通、淮安3家),已在央视频播出。推动如皋高速服务区成功打造集教育宣传、智能节水、信息管理于一体的国家级节水驿站,取得良好反响。三是着力挖掘并申报典型案例,我局主办的“徐某某等长江非法采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案获评“全国第四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十大典型案例”参考案例以及首批“长江流域片水行政执法十个典型案例”,全省唯一入选。
(五)防范化解矛盾纠纷,依法有效预防处置突发事件
一是依法分类处理各类诉求。常态化运行市长信箱、部门信箱,共办理59件。处理12345工单98个、12319工单6个,案件办结率100%。办结依申请公开12件。办理行政诉讼3件(均胜诉),行政复议2件(1件维持,1件申请人撤回),向法院申请行政强制执行1件(办理中)。二是完善应急预案。完成防汛抗旱应急预案、防御台风应急预案、特大暴雨城市防洪避险预案等6大类45项应急预案的修编,并通过省防办“线上预审+线下会审”两轮审查,形成《南通市防汛抗旱综合预案汇编》。三是工程管护规范精细。扎实做好水利工程定期检查、隐患排查、安全鉴定、工程观测及设备评级等基础性工作。27个省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有序推进。完成九圩港至营船港段等重点江段、九圩港水利工程、通吕运河水利工程等重点工程上下游港道水下地形监测、涵闸中心各闸站水下地形和位移监测。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2025年我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全局工作。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本年度开展法律法规、党内法规集体学习活动3次。二是压紧压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责任,严格贯彻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领导干部年度述法、重大水行政处罚集体讨论等制度,针对重大或复杂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主要负责人主持专题会商,通过集体研讨厘清法律关系,共同研判风险并确定处置方案。三是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通过专题党课、警示教育大会等活动,强化以案为鉴。建立并运行党组、专班、支部“三级联动”机制,依托中心组学习、读书班、“三会一课”等平台,查改并举,推动全局作风持续向好。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水利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目前还面临专业人才队伍的结构性短板与基层执法体系的能力弱项。一方面,既精通水利专业技术、又熟悉法律法规的“水法融合”型人才短缺,导致在规划、建设、运行、保护的全链条监管中,难以精准识别风险、依法有效处置。另一方面,执法体制改革后基层执法单位普遍存在编制紧张、执法人员不足等问题,权责与资源不匹配,承担日益繁重且专业化的执法任务有些困难。
四、下一年度计划安排
(一)完善法治保障体系,创新普法宣传机制。做好《南通市水利工程管理条例》(修改)的宣传解读,修订《〈南通市水利工程管理条例〉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抓好《市区水事违法线索移交制度》落实,推动水事监管与行政执法衔接。创新学法普法方式和手段,提高社会公众对水法律法规的知晓度。将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要求融入水利“十五五”规划编制与实施的全过程,确保水利发展遵循法治轨道。
(二)深化审批改革与监管创新,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效能。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精简申报材料,力争实现“一件事一次办”。继续推进行政许可“多评合一”,能合尽合。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全面实行综合集成监管、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减少多头监管。加大告知承诺制审批项目监管力度,深化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双提双减”专项行动,做到监管全覆盖。开展涉企行政合规指导,实现行政执法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三)送政策优服务强保障,持续优化涉水营商环境。积极开展服务企业送政策上门活动,主动宣讲涉水审批相关法规政策,提供业务骨干“一对一”精准对接和全程帮办服务,重点做好省级重大项目中石油蓝海新材料、疏浚砂综合利用项目服务指导工作。
(四)规范水利建设市场秩序,加强全过程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水利工程基本建设程序,加大稽察检查力度,省重点水利工程做到县级稽查全覆盖。全面推行电子招标投标,推动招标投标活动信息全程公开,加大力度打击市场围标串标、出借资质等行为。规范取用水设施管理,对管理范围内地下水取水工程登记造册,开展在线计量设施安装、校准,持续开展私自凿井、盗用地下水综合整治工作。
(五)加强水利执法能力建设,培养新时代法治“尖兵”。一方面增设“水法融合”实务课程,系统梳理涉水法律法规、水工程技术标准及典型违法案例,强化执法人员在复杂水事问题中的法律适用与事实认定能力。另一方面推行“实战练兵”模式,通过典型案例剖析、模拟听证、案卷互评等形式,提升现场调查、证据固定与法律文书制作等核心技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