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2年度水利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来源: 南通市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2-05-10 10:36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县(市、区)水利(务)局,崇川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苏锡通园区规划建设局,通州湾示范区建设交通局,局各直属单位,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职称办《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职称办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通职称办〔2022〕7号)文件要求,为做好今年的水利工程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在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中介组织从事水利工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

(二)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或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从事水利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才。

(三)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评审职称。

二、申报条件

(一)水利工程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评审,应按照《江苏省职称评审管理办法(试行)》(苏职称〔2020〕42号)和《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苏省水利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苏职称〔2021〕20号)执行。

(二)继续教育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执行,继续教育情况将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的重要条件之一。

(三)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为水利工程专业申报职称评审的必备条件,申报时不提交相应材料。

(四)高技能人才申报职称评审应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贯通领域职称系列(专业)评价基本标准条件,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苏人社发〔2021〕132号)规定执行。

(五)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衔接对应工作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江苏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183号)精神执行。

2021年评审未通过者,2022年不能提供新增加的申报评审材料及相关内容的不受理。受处分人员申报职称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三、申报材料提交要求

今年中、初级职称申报全部采取网上填报和纸质材料线下同步提交的方式。申报人员登录江苏人才服务云平台(https://www.jssrcfwypt.org.cn/web/cdsu/rcfw/gr)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栏,在线如实填报相关申报信息后,通过系统下载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职称评审网上申报时间为发文之日起到6月30日),逾期系统将关闭提交功能,不得补报。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系统生成、用A3纸小册子方式双面打印,对折后用骑马钉方式装订)一式2份。

2.申报人填写《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A3,一式20份)。

3.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综合部门出具的公示证明。

4.申报人与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相关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5.申报人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聘书。(复印件)

6.申报人近五年年度考核情况。(复印件)

7.申报人接受继续教育证明。(复印件)

8.申报人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以来的工作总结(1500字以内)。

9.申报人工作经历、主要业绩成果证明、证书。(复印件)

10.论文、著作要求:申报人对照《资格条件》中有关论文、著作要求,提供能够体现本人理论素养及专业技术水平有代表性的主要材料作品(有关复印件)。发表论文被重要检索系统收录的,请提供相应证明(复印件)。

以上3-10项只须申报1份。

11.报送材料装订要求如下:3-10项合并装订成册(首页加贴目录)。《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和成册材料装入一个档案材料袋,封面贴“申报材料目录表”。

12.申报专业力求准确,申报材料清晰工整。应精选质量较高、有代表性的申报材料,不能体现专业能力、水平和业绩的材料不应作为申报材料上报。

13.申报人应如实填报并一次性提交全部申报材料。申报材料评审结束后将不予退还本人,请大家不要将原件装订进申报材料。申报人通过评审后自主打印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编号和用印的电子职称证书。

四、申报材料审核要求

(一)申报人应根据属地管理和个人自愿原则,按规定程序逐级报送评审材料。申报人同一年度同一职称层级原则上只能向一个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同一单位申报相同职称系列(专业)相同层级的人员应统一报送同一评委会,不得多头报送。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逐级把关,做好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凡不符合条件和材料不全的不能上报。各单位在审查各种复印件时,应严格审查核对原件,审核人须在复印件上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杜绝弄虚作假。

(二)完善职称申报评审诚信体系。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申报人员提交申报材料时应承诺提供的相关证书、业绩成果、论文等材料真实可靠。实行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一票否决”,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并记入全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记录期3年。

(三)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

(四)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31日,其后取得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证等,不作为评审的有效材料,不予接受。

(五)申报人所在单位要将初审通过的申报人情况及其申报材料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并为其出具公示情况证明。

(六)请各单位于2022年6月30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南通市水利局办公室(行政中心509办公室)。过期不予受理。

五、收费标准

根据省物价局苏价费函〔2002〕62号文规定,工程师评审费为300元/人。

联系人:仲秋,联系电话:59002501。

南通市水利局

2022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