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春阳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来源: 南通市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4-11-05 15:16 累计次数: 字体:[ ]

通水利党组〔2024〕34号

局机关各处室、局直属各单位:

  局党组决定:

  刘春阳同志任市九圩港水利工程管理所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八级职员;

  葛志楠同志任市新江海河闸管理所(市通海河闸管理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市九圩港水利工程管理所八级职员;

  唐演同志任市新江海河闸管理所(市通海河闸管理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田甜同志任市新江海河闸管理所(市通海河闸管理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市通吕运河水利工程管理所八级职员;

  印卓伟同志任市水政水资源监管保障中心(市长江河道采砂管理中心)八级职员。

中共南通市水利局党组

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