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409号建议的答复(关于规范水利工程招标严防因人设标的建议)
张华代表:
感谢您对南通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规范水利工程招标严防因人设标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水利工程建设事关民生福祉、事关发展全局,我局高度重视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持续规范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工作。一是加强行政监督。严格按照《江苏省重点水利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实施细则》《江苏省水利厅关于加强招标文件审查等有关事项管理的指导意见》《南通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依法对水利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投标人等参与招标投标活动主体,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遵守招标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加强招标文件审查,严禁因人设标等行为,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二是加强稽察检查。对正在实施的项目进行不定期稽察,全面检查项目工程前期设计、建设管理、计划下达与执行、资金使用、质量和安全等方面,下发稽察报告,要求及时整改到位并反馈整改情况。同时,对正在实施的项目进行“四不两直”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交办,并要求举一反三、整改到位。三是加强信息公开。严格按照招标投标信息发布规定发布信息,主动公开监督部门和举报电话,畅通问题反映渠道,及时处理反映问题,确保全市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工作风清气正。
再次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恳请您继续关心与支持南通水利工作!
南通市水利局
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