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晓燕代表: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南通水利事业的关心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河道长效管护的建议收悉,对您所提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经商海安市人民政府,现答复如下:
三年来,全市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建设强富美高新南通的奋斗目标,大力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按照《南通市乡村振兴十项重点工程实施方案(2018~2022年)》(通办发〔2018〕53号)和《南通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通办发〔2018〕67号)的要求,坚持以河长制工作为统领,全力推动治水护河等工作有力有效,全市农村水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改善。
一、农村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1. 各级河长挂帅出征。市委书记、市长切实履行双总河长职责,将长江治理保护、中心城区水环境质量提升、黑臭水体治理等关乎高质量发展和民生改善的重大责任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在市级总河长的率先垂范下,全市各级河长认真履行管河治水第一责任人责任,全力推进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河长制重点工作任务的落实。市委常委、副市长担任15条市管骨干河道的河长,我市全面推行河长制以来,全市各级河长累计巡河158万余人次,解决各类涉河问题140522个。
2.长效管护机制建立运行。一是河道长效管护工作建立健全。全面推行河长制以来,全市围绕“聚焦更美的环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切实从百姓身边河、关切河、烦心河入手,开辟“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疏浚活水、生态修复、长效管护”的治水路径。目前,全市一二级及通航的三级河由水利部门负责实行市场化运作,机械化保洁,标准化考核,其余镇级以下河道以镇、村为主体,全面落实管护保洁责任。我市在2014年率先探索生态护河之路,在镇村不通航河道推广“以河养河、生态护河”长效管护机制,鼓励群众承包三、四级不通航河道及其支河水面进行生态养鱼,不允许有增氧机也不得投放任何饲料入河,通过鱼吃草解决打捞有害水生植物(秧花)的难题,承包人在获得经济收益的同时承担河道管护保洁责任;在不适宜养殖的河道,通过试点种植水上竹叶菜、水生花卉等“以河养河”模式替代人工保洁,不仅改善了水质,美化了环境,而且带动了村民增收致富。《人民日报》专门报道了海安水上种菜忙。启东推动绿水保卫战与脱贫攻坚战结合,推广“养鱼+扶贫+治水”模式,既减轻保洁员的工作量,又扶持了低收入户。二是社会参与度不断提升。为加强群众护河参与感,我市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QQ、微信、APP等新媒体,宣传橱窗、宣传栏以及横幅、标语等社区宣传阵地,及时推送全市河长制工作推进情况以及先进典型,努力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南通先后在新华日报、人民网、中国水利报、水利网等省级以上媒体宣传报道60多次,市级主流媒体宣传报道400余次,“江苏省河长办”微信公众号发布南通信息200余条,河长办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2400余篇,南通市河长制工作动态编印154期。市委宣传部、水利局、教育局、团市委等单位,先后开展“河长制”广场宣传、“总河长话治水”“河长制进校园”等系列活动,不断丰富河长制宣传手段,推动了河长制群众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率的逐步提升,营造出全社会关爱河道、保护河道的浓厚氛围。各地党员河长、乡贤河长、老舅妈河长、巾帼河长、“河小青”、自行车爱好者“骑行河长”、“邮递员”河长已经成为党政河长的重要补充,他们发挥住得近、关系亲、巡得勤、说得听、劝得进的优势,能够及时制止乱占乱建、乱堆乱放、乱排乱倒、乱垦乱种等不良行为,已经成为管河护水的重要力量。三是社会监督有力有效。发动群众的力量。南通委托第三方机构每周对中心城区河道水质进行采样监测,相关数据通过《江海晚报》对外公布,接受公众监督。如东县评选“最美、最差”河道和“最美、最差”河长,最差河道河长在全县大会进行述职表态发言。海安市将镇、村两级河长照片在河长公示牌上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全省河湖长制工作调查结果显示,我市河长制工作的满意度、知晓度、参与度分别排在全省第一、第二、第四名。运用科学系统的评价体系。首先是河长制高质量考核和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激励评价。水利部、省政府均出台了《河长制真抓实干、成效明显考核激励实施细则》,对河长制综合评价从落实情况和成效结果进行了科学考量。市财政每年拿出2000万元对“区域治水、河道‘两违’三乱’‘清四乱’专项整治、农村黑臭河道治理、农村河道疏浚、生态河道建设、河道长效管护、水土保持”等河长制重点工作实施考核奖补,激发各地追赶超越、争先进位。各级河长紧盯水质达标,河长办、攻坚办、生态环境部门、交通部门、水利部门紧密配合,在全市重点河段、重要支流增设259个监测断面,逐月调度水质结果、变化趋势,要求问题河段的镇级河长逐月分析研判,形成整治方案并组织实施,推动河道水质改善。邀请相关部门的公开监督。启东市汇聚检察院、生态环境、农业农村、住建、水务局五部门力量,开展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对进展缓慢和成效不佳的项目由政府办、效能办、检察院联合督办。崇川区在全省首家推出检察官联络室派驻河长办制度,为河长制推进提供法律支援。全市推广“镇级河长月度述职制”,市县河长办常态化开展明察暗访,“四不两直”现场摸排问题,对河道面貌差、水质不良等现象现场交办。
3.农村河道重点整治工作全面见效。一是全力治理农村黑臭河道。我市在2019年全省率先组织对农村黑臭水体进行全面治理,制定下发了《南通市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实施方案》,2020年3月17日联合生态环境局、住建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快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治理工作通知》,涉农的七个县(市)区积极响应,迅速开展相关工作部署。为回应群众关切、社会关注,在等级河道的基础上,继续向居民房前屋后的小微水体延伸,按照排全、排细、排实的要求,充分听取沿河百姓的意见,两年来,全市共整治农村黑臭水体3140条,老百姓房前屋后的脏乱河、黑臭河经过治理华丽转身为整洁河、清洁河乃至生态河,得到了沿河百姓的积极拥护和一致称赞。二是持续推进农村河道疏浚整治。2014年,市委市政府全面启动农村河道拆坝建桥建涵水系连通,至2016年底花了三年时间,共拆除1万条坝头坝埂,建桥建涵7000余座,但仍有1万多条坝头坝埂,严重影响水系连通水体畅活。为此,2018年底,市河长办起草、市政府印发《全市农村河道疏浚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南通市农村黑臭水体整治方案》,计划用三年时间,重点整治脏乱河、垃圾河、黑臭河,全面消除淤积阻塞河。两年来全市共投资近10亿元,疏浚整治农村河道6000多条,清淤土方3280万立方米,年度完成的土方量及投资额是河长制工作实施前的5倍。通过河道疏浚、岸坡整治、水系连通等措施,疏通河道、打通节点、畅通水系,治理一片、见效一片、受益一片,不断增强河道灌排功能,持续改善农村水环境。三是全面开展“两违”“三乱”专项整治。根据部河湖“清四乱”、省“三乱”“两违”专项整治总体部署,结合我市全面组织实施的“水域清障、河坡清理、河面清洁”“三清”专项行动,市河长办制定下发《全市河道“两违”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我们充分发挥河长主导作用,层层压实属地责任,按照“排全、排细、排实”的要求,滚动排查,持续整改。省河长办交办的751处“两违”以及水利部淮委明查暗访交办的35项整治任务全面完成。围绕等级河道岸线清理整治、河道疏浚、黑臭河道治理、生态河道建设、中心城区水环境质量提升等工作,全市共拆除违建2028处,整治“三乱”“两违”1451处。通过整违治乱,水域岸线得到有效保护,水事秩序实现明显好转,初步实现了“减少存量、严控增量”的预期目标,确保了河势稳定及防洪排涝安全。四是严厉打击电捕和非法捕捞等违法行为。近年来,市、县(市、区)渔政执法部门积极开展打击电捕和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2020年,全市打击电鱼专项执法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686人次,出动执法车辆249辆次,查办违法电鱼案件44起,罚款14万元。其中,通州、海门、启东等地还组织了包括电捕器具在内的违规渔具集中现场销毁活动,扩大了社会影响力。今春以来,市农业农村局制作了每日在南通电视台播放30秒打击电捕和非法捕捞违法行为的短视频。
二、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近年来,我市通过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全面推行河长制,开展农村黑臭河道治理、农村河道疏浚、长效管护、打击电捕鱼等工作,农村环境面貌得到大幅度改善,但由于村民环保意识相对薄弱、河道电捕情况处于偶发、隐蔽、流动状态,垃圾入河、内河电捕等情况仍有发生。下一步,我市将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要求,《2021年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要点》、《关于推进全市区域治水畅游活水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系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高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1. 加强引导,进一步规范村民行为。一是健全农民主体机制。切实发挥村级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发挥共青团、妇联、少先队等群团组织作用,组织动员农民群众自觉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充分运用“一事一议”民主决策机制等村民自治制度,引导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等参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相关规划、建设、运营和管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纳入各级农民教育培训内容,鼓励采用村规民约、“门前三包”责任制、“积分制”、志愿服务机制等多种形式,借助民智民力齐抓共管。二是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有关政策宣传和知识科普。及时总结各地在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厕所革命”等方面的经验做法、工作成效、典型范例,加大宣传推介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引导农民群众积极参与。加大政策引导力度,提升科技研发水平,创新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和燃料化“五化”综合利用。三是深化文明村镇创建,以社区网格(或村民小组)开展星级整洁户、最美庭院评比公示,注重发挥星级整洁户、最美庭院、“最美家庭”文明户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的示范作用,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进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常态长效,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持续保持净美。四是弘扬乡村文明新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强化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农家书屋转型升级,组织开展优秀文艺作品基层巡演等文化惠民活动。倡导文明新风尚,普及科学知识,推进农村移风易俗,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
2. 全面动员,加强农村河道长效管护。一是深入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深入开展以“四清一治一改”(清理常年积存垃圾、清理河塘沟渠、清理农业废弃物、清除无保护价值的残垣断壁,加大乡村公共空间治理,加快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为重点的村庄清洁行动,按照季度推进战役,突出清理死角盲点,由村庄面上清洁向屋内庭院、村庄周边拓展,引导农民群众自觉形成良好的垃圾污水处理、杂物摆放等生活习惯,避免脏乱差现象反弹。通过采用“门前三包”责任制、设立村庄清洁日和清洁指挥长等多种形式,落实农民主体责任。积极会同相关部门,鼓励动员各类群团组织、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形成推动村庄清洁行动的工作合力。二是提升长效管护水平。县(市、区)或镇人民政府、有关责任部门要切实担负起管理责任,因地制宜采取承包制、股份制、合作制等形式,积极推行农村河道、道路交通、绿化美化、环境保洁、公共设施“五位一体”综合管护,建立健全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农民主体作用发挥、有督查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护机制。鼓励专业化、市场化、社会化建设和运行管护,健全服务绩效评价考核机制。开展乡村公共空间治理,明晰管护责任主体。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处置收费制度、污水治理受益农户付费制度,完善财政补贴和农户付费合理分担机制。三是加强志愿者队伍。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志愿服务项目化、品牌化、常态化,动员青年生态环保组织参与,引导农村青年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开展有益活动,发挥青少年在农村建设与环境整治中的作用。四是健全评估激励机制。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列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内容,强化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以县(市、区)为单位强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督导评估,定期组织调研指导、调度工作进展,通报整治情况。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年度镇级工作评估,对整治成效显著的镇(涉农街道)予以激励奖补,调动基层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
3. 多措并举,推进农村河道生态修复。一是推进水系连通工程。畅通河网水系,全面疏通堵点、打通断点,改善水体流动条件,提高区域引排调蓄能力。对河道淤积阻塞、水系不通不畅等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梳理,进一步加大河道疏浚整治、拆坝建桥工作力度,定期轮浚,应疏尽疏,全面消除盲肠河、断头河、竹节河。对水系不通的河段,具备条件的尽可能开挖明河,不具备开挖条件的,通过管涵、拓扑导流等工程性措施实现连通。二是系统推进农村水环境综合整治。持续推进农村河道疏浚及生态河道建设,在保障河道原有灌溉、除涝、供水、航运等功能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对河道进行特色化改造。有序开展农村黑臭河道监测、排查和治理,采取控源截污、清淤疏浚、水系连通、生态修复、水体净化等措施进行综合治理,完成疏浚整治农村河道3426条段,基本消除黑臭河道。三是组织实施生态修复,加快生态美丽幸福河湖建设。重点推进 “五横五纵”(通吕运河、通启运河、如泰运河、遥望港、栟茶运河,焦港、如海运河、通扬运河、九圩港、新江海河)生态廊道建设。结合美丽宜居、特色田园乡村建设、乡村振兴示范村、先进村培育,2021年完成不少于1200条镇村生态美丽河道建设任务。四是“以河养河”促进惠民增收。大力提倡和探索市场化运作模式,引进专业公司,构建多元投入机制。鼓励民间资本、市场主体投入水环境建设,引导群众投工投劳参与水环境治理和河道长效管理。全市一二级及通航的三级河由水利部门负责市场化运作、机械化保洁、标准化考核,不通航河道推广“以河养河、生态护河”长效管护机制,既减轻保洁员的工作量,又增加收入。
4. 加强执法,打击农村河道违法行为。一是加强法制宣传。指导各级渔政部门,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如网络、电视、报刊等,拓宽宣传渠道,广泛宣传保护内陆水域水生生物资源及其生态环境,提高市民生态安全意识。通过发放宣传单、驻点集中宣讲、宣传车流动宣传等形式,宣讲《渔业法》,传播渔业生态保护知识,不断强化人民群众维护生态、爱护环境的公益环保意识。利用电视台、电台,报纸网络等媒体的实例报道,加强对炸鱼、毒鱼、电捕鱼等行为危害性的宣传,阐明非法捕捞行为给捕捞者自身和公共安全造成的严重后果,不断提升民众遵纪守法自觉性,加强维护公共安全的主动意识。二是整合执法力量。公安、农业农村、水利等部门加强协作配合, 针对炸鱼、毒鱼、电捕鱼等非法捕捞和偷捕、破坏他人渔业养殖的易发水域,采取白天巡逻检查与夜间突击巡查相结合、集中清查打击与重点清查整治相结合的工作模式,及时发现和打击各类涉渔违法犯罪行为。对于涉及行政执法、刑事司法的重大案件、事件和舆情,及时相互通报,共同研究制定处置办法,及时处置突发性、普遍性问题,回应社会关切。加强指导下辖县(市)、区充分依托乡镇、街道管理职能,弥补县级渔政对内陆水域管理执法力量的不足,指导各县(市)、区在乡镇、街道设立渔业监督人员并开展培训。三是加强执法巡查。我市各级渔业部门将进一步贯彻《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继续加大打击电捕力度。督促各县(市)、区加大巡查频率,对涉嫌刑事犯罪的案件,严格根据有关规定转入司法程序。四是注重长效管理。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通报相关情况,分析面临的形势,研究解决办法。在日常工作中采取开展联合执法,建立经常性、多样化的交流沟通协作机制。同时,依托河长制工作机制,聘请热心公益的群众作为渔业资源监督管理员,通过开展常态化的巡河护渔活动,及时发现、劝阻非法捕捞行为,有效地遏制非法捕捞行为的发生。
以上答复,如有不当,敬请批评指正。
再次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支持!
南通市水利局
2021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