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如何保障全面推行河长制顺利有效实施呢
来源: 南通市水利局 发布时间:2017-11-22 08:56 累计次数: 字体:[ ]

“六位一体”保障我市全面推行河长制落地推进。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全市各级党委、政府把全面推行河长制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形成“党政领导、河长主导、上下联动、部门协同”的工作机制,确保河长制工作取得实效。市级成立由总河长任组长,相关领导为副组长,市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推进河长制工作。相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按照河长交办事项抓好落实。对于涉及多部门协作的任务,由河长明确牵头部门,加强统筹,参与部门要积极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健全工作机制。

制定河长巡查及会议、信息报送、检查考核等配套制度,建立部门联动机制,落实工作经费保障,完善考核评估办法,形成河道管理保护合力。积极创新工作方式,坚持因河制宜,实施“一河一策”,针对不同河道功能特点以及存在问题,由河长牵头组织编制工作清单,制定年度任务书,提出时间表和路线图,有序组织实施。编制河长工作手册,规范河长巡查、协调、督察、考核和信息通报等行为。对巡查发现、群众举报的问题,建立“河长工作联系单”,及时进行交办和督办查办,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三)强化资金保障。

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统筹安排专项资金,同时鼓励和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多渠道筹措资金,保障河道管理保护项目经费落实。河长制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加强审计监督,规范资金使用。探索分级负责、分类管理的河道管理保护模式,积极培育环境治理、维修养护、河道保洁等市场主体,充分激发市场活力。

(四)严格督查考核。

建立健全河长制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建立由各级总河长牵头、河长制办公室具体组织、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第三方监测评估的绩效考核体系,实行财政补助资金与考核结果挂钩,根据不同河道存在的主要问题实行差异化绩效评价考核。市河长制办公室每年对河长制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送总河长、副总河长及市委、市政府相关领导,通报市委组织部,并向社会公布。河长制考核纳入市对各县(市)区“四个全面”的综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强化社会监督。

充分利用各种媒体、信息平台,向公众宣传河长制,营造公众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社会氛围。向主流媒体公告河长名单,统一全市河长制公示牌,接受社会监督。搭建公众信息平台,开辟公众参与的移动信息渠道,畅通电话热线,及时掌握社会对河长制的评价,并处理各类具体问题。发挥广大农村环境“四位一体”长效管理管护员、保洁员作为基层信息员的作用,聘请社会监督员,广泛开展河道志愿者活动,利用多种社会力量对河道管理保护进行监督。

(六)明确时间要求。

为确保全市推进河长制工作目标全面按期实现,各地要明确要求,抓紧推进。第一个阶段,市、县两级河长制工作方案全面出台,确定总河长、副总河长和河长人员名单,2017年6月底前已经完成。第二个阶段,市、县、镇、村四级河长全面落实,市、县、镇三级河长制办公室全面建立,目前也已基本完成。第三个阶段,全市建立河长制配套制度体系,目前各项制度初稿已基本形成。第四个阶段,分级开展河道专项调查,基本摸清河道污染源、岸线占用、淤积状况等情况,形成“一河一档”河道信息库,完成“一河一策”整治及管理保护方案,基本完成河长制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目前已经印发了《南通市市级河长工作手册》(试行),市县两级河长大部分已完成了首轮巡河工作。第五个阶段,根据“一河一策”流域化治理、项目化推进的原则,以各类各项具体项目为抓手,全面组织打好水环境综合整治攻坚战,促进河道水体水质的明显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