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河长制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制定河长制管理制度;协调、交办、督查河长确定的事项;落实上级河长制办公室交办事项,组织对下一级行政区域河长制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和评价;全面掌握辖区河道管理状况,负责河长制信息平台建设;开展河道保护宣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