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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约用水条例》第五条
来源: 南通市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4-08-15 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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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约用水条例》第五条:国家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促进人口和城市科学合理布局,构建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适应的现代产业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