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2019年度省以上部分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审计与绩效评价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二次)
来源: 南通市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0-09-18 13:05 累计次数: 字体:[ ]

南通正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南通市水利局(以下简称采购单位)的委托,对南通市2019年度省以上部分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审计与绩效评价服务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南通市2019年度省以上部分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审计与绩效评价服务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项目预算:12万元

4、最高限价:12万元

5、项目需求:

(1)省级财政2019年度下达的省级以上专项资金审计,包括农村生态河道建设、农村河道疏浚、农业水价改革、水资源费(水资源管理节约与保护)、长江砂石资源费(河湖采砂管理及水行政执法)、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长江河道崩岸险情监测补助等。具体审计内容包括:审计是否存在水利部印发的《水利资金监督检查办法》所列问题,专项经费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专项资金项目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情况、专项资金拨付支出情况、工程验收及资产移交情况、管理费用支出情况,以及2018年度省以上财政水利专项资金审计报告中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等。

(2)省级财政2019年度下达的省级以上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按农村河道疏浚、农村水利设施管护、水资源费、砂石资源费、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对照省级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表分别评价。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5天内提交正式审计报告及绩效评价报告。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供应商其它资格要求:

3、投标单位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或者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所要求的服务。

4、投标单位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及有关规定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并具备甲级工程造价咨询资质。若投标单位无甲级工程造价咨询资质,则可与有此资质的造价咨询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本项目不接受其他方式的联合体投标。

5、若组成联合体投标,则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格式参见第八章)、联合体非牵头单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的证明材料复印件、联合体非牵头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联合体非牵头单位资质证书(或执业证书)复印件。协议书中需明确各自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投标单位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视为无效投标。

6、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的两人身份证的复印件,被授权人为投标单位正式人员证明材料【提供①与投标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②社保机构出具并盖章的投标单位为其缴纳2020年2月-2020年7月连续六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复印件】。

7、投标单位须提供参与本次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参见第八章)。

8、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格式参见第八章)。

具体资格要求详见第八章中的“资格审查文件”。

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投标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响应供应商作无效标处理,并报财政部门后将其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1、时间:2020年9月18日至2020年9月24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020年9月24日17:00后不再发售磋商文件。

2、地点:南通市崇川区青年中路153号4号楼213室

3、方式:现场报名(或联系代理工作人员办理,联系电话17778751998)

4、报名时须携带的资料:(1)报名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及甲级工程造价咨询资质证书复印件(若为联合体,提供联合体双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联合体成员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及甲级工程造价咨询资质证书复印件)。

(2)报名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报名经办人为代理人的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介绍信原件)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售价:每份300元,售后不退。

6、未按要求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7、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南通市水利局官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采购单位概不负责。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评审磋商开始时间:2020年9月2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地址:南通市崇文路2号南通市图书馆15楼中间大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开启

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9月2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南通市崇文路2号南通市图书馆15楼中间大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南通市水利局

地址:南通市崇文路2号南通市图书馆15楼

联系人:田甜

联系电话:0513-590025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南通正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青年中路153号4号楼213室

联系人:李艳梅

联系电话:17778751998

邮箱号码:1205007749@qq.com

 

南通市水利局

2020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