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水利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 南通市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1-12-16 15:34 累计次数: 字体:[ ]

2021年,南通市水利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南通市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要求,强化责任担当,依法履职尽责,扎实推动依法治水管水取得新进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2021年是《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开局之年,市水利局党组从推进水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进一步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召开局党组会议、举办专题讲座、组织参加专项答题活动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用习近平法治思想统领法治水利建设工作。同时,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结合起来,深化河长制,建设南通现代水网,扎实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

(二)依法全面履行法定职能

1.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成立重大项目服务专班,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对招商局重工码头、北沿江高铁、新机场、中天钢铁、洋吕铁路等多个国家、省、市重点项目进行跟踪服务,为重大项目建成投产提供水利支撑。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时限压减比例达86%,对实施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生产建设项目实现受理后即来即办,本年度受理、办结行政许可事项84件,均按时办结。深入推进区域评估工作,编制水土保持、洪水影响评价区域评估成果应用指南。完成“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4项,其中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联合抽查1项,对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乙级)实现100%监管。

2.组织实施区域治水建设现代水网。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全市7个板块围绕重点区域、结合地方需求已划定并启动14个先行片区,总面积约2500平方公里,先行启动区内工程性措施效益初步显现,畅流活水格局基本形成。围绕五大工程建设,全市已完成投资约7亿元,改造新建沿江沿海引排水工程10座、高低水系控制建筑物250余座,新建各类控导工程130余座,完成河道疏浚530公里,贯通河道500处。

3.纵深推进河长制工作。南通河长制工作经验《用河长制金钥匙开启江河幸福之门》被中国国际发展中心列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实践案例精选(2021年版)》。印发《关于全面组织开展跨县(市)区河道协同共治的通知》和《南通市跨界河道联合河长制实施细则(试行)》,242条跨县河道全面建立联合河长制。疏浚整治农村河道4059条(段),土方1028万方,超额完成年度任务。县乡级生态河道1253公里任务已基本完成,新增农村生态河道981条,整治农村黑臭河道344条,全市农村生态河道覆盖率将接近40%。通启运河、通吕运河、圩角河、头兴港、新三和港等5条河道入围2021年度省级幸福河道建设示范样板库。

4.全力做好防汛工作。及时修订《南通市防汛防旱应急预案》《南通市防御台风应急预案》,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编制《南通市水工程调度管理办法(试行)》,加强与市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海事等部门会商,加强调度全过程管控和调度指令末端执行,科学引排。全市共组建社会化查险队伍、专业化抢险队伍共16支364人。汛期累计发布启动、调整和结束响应8次,发布内河水位调度指令36条,排水26亿方。加密巡堤查险频次,累计达到2.3万人次。开展长江水下地形测量,共查险除患26处。

5.加大水利监管力度。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1起案例入选“江苏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十大典型案例”。全市河道综合执法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289人次,执法车91车次,执法艇17艘次,处理涉河违法违规问题55件(现场处理10件,后期整改42件,立案3件)。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积极推进水利行业危险化学品使用专项行动、建设施工领域安全生产提升行动,下发书面检查意见45份,交办问题隐患224条(处),全部完成整改。

(三)加强水法规制度建设

深入学习贯彻《行政处罚法》《长江保护法》《江苏省农村水利条例》,完成《南通市城市河道管理办法》《南通市地下水管理办法》修订工作、《南通市水文管理办法》制定工作。

(四)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落实集体讨论制度。对重大水利规划、重大建设项目、重大投资安排以及部门预算、制度文件等,严格依照《南通市水利局党组议事决策规则》要求,提交局党组会研究决定。对属于规范性文件的议题,提交前必须进行合法性审查。本年度已召开局党组会25次。

2.提高公众参与实效。在规范性文件修订(起草)过程中通过省、市政府网站主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畅通政民互动渠道,参加南通市人民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栏目,围绕“建设南通现代水网”,与广大网友进行在线交流;参加《民心专列·政风行风热线》栏目,通过电话连线和记者采访,对群众提出的咨询进行解答,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线下立即调查研究进行解决。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组织开展权责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双随机、一公开”年度检查计划动态调整工作,通过局网站对外公开。制定并严格执行《南通市水利局重大水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试行)》,明确集体会议讨论之前,在法制审核、法律顾问审查、分管领导同意的基础上应召开预备会议进行研究,已召开1次集体讨论会议。

2.健全联合执法机制。以《长江保护法》实施为契机,深化长江禁采“两岸四地”联勤联动机制,扎实开展长江河道(南通段)禁止采砂综合整治行动,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7819人次,执法车3148车次,执法艇229艇次,开展联合行动82次,夜间巡查355次。南通市全面推行长江干流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河长办下发《关于充分发挥河湖长制作用实施长江流域禁捕水域网格化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禁捕办〔2021〕6号),在我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的水域建立完善禁捕水域网格化管理体系,划定网格单元,制定禁捕水域网格化管理具体实施方案,强化日常监督,督促责任落实。

3.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制定《南通市水利领域行政执法人员规范化培训细则》,进一步加强全市水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规范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市局本年度注销7名人员执法(监督)证,新增申领6名人员执法证。举办全市2021年水利系统依法行政培训班、水行政执法技能培训班、《长江保护法》专题讲座、“宪法宣传周”专题讲座、法律知识竞赛、网上知识竞赛,进一步提高水利系统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组织全市水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坚持以评促学,以评促改,综合提升办案人员的执法水平和执法能力。

4.探索包容审慎监管。落实南通市水利系统涉企免罚轻罚清单制度,推行说理执法等柔性执法方式。通过局网站“以案释法”栏目发布典型案例,向社会公众宣传水法律法规。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积极参与南通市法宣办、市委政法委、南通广播电视台共同开设的《法治微讲堂》普法栏目录制,立足于全市长江禁采格局,结合法律法规,向社会各界宣传非法采砂后果,进一步提高广大市民对非法采砂危害性的认识。

5.提高行政执法监督效能。市水利局、市司法局联合印发《全市水行政执法监督自查工作方案》,全面提升我市水行政执法工作效能。开展江苏省行政执法管理和监督综合平台应用试点工作,完成执法账户管理信息、执法人员及证件信息维护工作,已录入行政检查信息46条、行政许可信息84条、行政处罚信息1条。

(六)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1.严格遵守行政程序。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局系统合同合法性审查工作的通知》,切实有效防范合同纠纷和履约风险,本年度已审查合同62份。

2. 全面推行政务公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突出做好防汛、水利建设、水资源管理、水土保持监管、主要河道水质、部门预算等工作重点和民生热点事项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全年新闻中心栏目发布信息647篇,信息公开栏目发布信息803余篇。

3. 自觉接受监督。本年度我局共收到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32件,其中人大建议19件(主办7件、协办12件),政协提案13件(主办3件、协办10件)。据跟踪反馈统计,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我局主办的10件答复件,代表委员满意率100%。常态化运行市长信箱、部门信箱、12345、12319,共办理70件。办理依申请公开3件,办结率100%。

(七)依法有效化解涉水矛盾纠纷

我局作为第三人参与行政诉讼3起,作为被告参与民事诉讼1起,按规定出庭应诉,其中2个案件二审胜诉,1个案件一审胜诉,1个案件待判决。

(八)推进建设数字法治政府

1.加快推进信息化平台建设。完成南通市县一体化平台事项维护和切换工作。依托一体化平台,开展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工作,进一步减材料,提升政务服务。

2.推广应用电子证照。自2020年12月,我市颁发首张取水许可电子证照以来,已完成1122张取水许可证转换工作,实现了南通市取水许可电子证照全覆盖。

3.创新性开发我市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系统具备包括取水许可登记发证、日常监督管理(抄表、水质水位监测)、远程抄表监控、自动建立缴费台帐、用水总量控制(计划用水管理)、节约用水管理(用水效率统计)等功能,同时还具有排污口、水源地、水功能区的管理功能,网页端、手机客户端可随时随地实时获取水资源管理数据,实现了数据图形化、档案数字化、抄表自动化、管理智能化,降低了监管成本、提高了监管效率。

(九)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1.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纳入《南通市“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多次研究规范性文件制定、水行政执法、水利普法释法等法治水利建设重大问题,局主要负责人多次安排听取重大水事案件情况汇报。

2.切实提升领导干部法治能力。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和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实现规范化、常态化。全年局党组共组织4次集体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及《行政处罚法》《长江保护法》《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法律、党内法规,强化法治思维,增强运用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组织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安全生产月”、《民法典》、《长江保护法》、“宪法宣传周”专题普法宣传活动,与南通日报、濠滨论坛、南通市电视台等媒体合作,通过开展普法“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进广场”活动,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对水资源的节约、保护和管理意识。壮大普法宣传队伍,组建党员普法宣传队、充实“河小青”普法志愿者,1名人员被选为“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

二、存在不足、原因及对策建议

部分执法人员未经过系统的行业法律学习和严格的执法训练,存在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需要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新要求还不够了解熟悉问题。我局将进一步完善执法专业人员队伍,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机制,有针对性地安排法治教育培训和业务能力训练,常态化开展执法检查和案卷评查活动,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规范化水平。

三、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一)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

围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开展内容具有针对性、形式具有新颖性的水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利用法律法规颁布纪念日,加强《民法典》《行政处罚法》《长江保护法》等宣传贯彻。推动我局执法人员形成在执法和服务的过程中同步普法、精准普法,面向群众以生动直观的方式把法理、情理讲清楚,引导管理对象、服务对象依法依规办事的执法习惯。

(二)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规范化培训工作

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把宪法法律学习列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根据《南通市水利领域行政执法人员规范化培训细则》,牵头制定实施年度执法人员培训计划,建立执法人员培训档案,确保执法人员每年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时间不少于60学时,提高水行政执法人员专业素养和行政执法水平。

(三)强化执法监督检查

对执法过程中的执法主体及人员资格、执法程序、执法依据等进行监督检查。开展执法业务交流、培训,统一我市水利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政执法案卷法制审核标准,协调、指导行政执法工作。

(四)加强法治理论研究

在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础上,立足水利工作实际,围绕“建设现代水网”工作部署,针对相关法律重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理论研究,提供法治支撑和保障。

(五)开展制度文件清理

根据上位法出台修订废止、政策调整情况,及时组织开展相关我局自2018年以来水法规制度、政策文件清理工作,清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