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水利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 南通市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4-01-12 17:26 累计次数: 字体:[ ]

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理念,严格遵照省、市法治政府建设部署要求,水利法治建设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本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全面依法履行职责

一是筑牢防御水旱灾害安全网。修订完善全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防御台风应急预案,组织编制特大暴雨城市防洪避险预案、沿江沿海修造船企业防台风工作专项方案、渔业船舶防御台风安全避险工作方案。邀请上海、青岛等地专家对《南通市地铁运营防汛防台专项预案》开展审查。采取“桌面推演+实战演练”的形式,认真组织防汛防台综合应急演练,进一步检验预案的可操作性。组织开展“精准调度突破年”活动,加强水利工程调度管理,充分发挥水利工程防洪减灾效益。

二是区域治水现代水网建设再上新台阶。紧紧围绕“到今年年底区域治水覆盖4000平方公里”目标,市政府成立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的南通现代水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南通市现代水网建设规划》,各板块均成立相关组织机构,形成市级统筹、市县联动、全域推进工作新格局。全市区域治水实施新建项目85项,续建项目66项,新增区域治水治理片区8个,提升已建成片区20个,打造示范片区17个,新增区域治水覆盖面积近1000平方公里。根据每周在市级主流媒体公布的55个断面水质监测结果显示,中心城区水质稳定在Ш类或优Ш类标准。

三是切实发挥河长制“金钥匙”作用。全市7080名河长履职尽责,2023年累计巡河65万人次,发现问题47962个、解决问题47380个,问题处理率98.8%。坚持把幸福河湖建设作为深化河长制的重要内容,建设幸福河湖971条(段),焦港国家级幸福河湖试点(全国7个、全省唯一)通过水利部复核评估。在全省率先组织农村黑臭河道集中排查治理,整治农村等级以上黑臭河道29条。加强生态用水保障,13条重点河湖1-3季度重点河湖生态水位保证率为100%,如海运河、通扬运河、如泰运河等8条河道生态河湖状况评价优良。

四是着力打造“善水利民”水利营商环境品牌。成立市、区联动专班,全力完成苏锡通园区主江堤管理范围调整事宜,为苏锡通南通中心项目落户保驾护航。跟踪航母主题公园、海太过江通道、李港水厂等9个国家、省、市重点项目开展涉水专项服务,为项目顺利建成投产提供强有力的水利技术支撑。长江水域疏浚砂综合利用试点取得突破性进展,在启东、海门15家企业先行先试,编制完成实施方案和项目计划并通过省厅初审,建立“政府主导、水利主管、企业(国有)主营、集约处置”的疏浚砂综合利用新模式,满足沿江企业生产需求,市政府领导多次批示给予肯定。完成全市16家省级以上开发区洪水影响评价和水土保持方案区域评估,直接为企业减少方案编报、评审、监测和验收等技术服务费用921.12万元。按现行标准的80%收取水土保持补偿费,对水资源费省级部分按80%收取,2023年以来减免相关费用1728.33万元。

(二)规范权力运行制度

一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对我局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继续有效5件、废止1件,并根据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统一公开要求进行备案及公示。制定《<南通市水利工程管理条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进一步细化工作标准和要求,为规范行政执法人员裁量权提供依据,提高我市水利系统执法公信力。

二是依法规范实施行政执法委托。根据《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南通市行政执法委托规定》,经评估论证,与通州湾示范区管委会签订《行政处罚委托协议》,明确委托事项、委托依据、委托范围、双方权利义务、委托期限等事项,并向社会公示,切实打通行政执法“最后一公里”。

三是推进法规制度实施。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审议的方案》,形成实施情况报告。完成《南通市水文管理办法》后评估。

(三)强化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贯彻执行《中共南通市水利局党组议事决策规则》《重要事项报备(告)监督制度》,2023年共召开党组会27次,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会议1次,研究审议重大水利规划、重大改革措施、重大建设项目以及部门预算、规范性文件等。进一步加强局系统合同合法性审查工作,2023年共审查合同64份,切实有效防范合同纠纷和履约风险。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严厉查处长江及内河非法采砂行为。加强与苏州、泰州、上海等沿江地区的合作,共同搭建省、市、县三级联动执法巡查平台,形成“上下游、左右岸,立体式、全覆盖”打击的良好格局,2023年共开展7次苏沪全域联合清江行动。与公安、农业农村、长航公安和自然资源等部门开展12次夜间联合巡查,全市共办理内河非法采砂(取土)案11起,对违法团伙起到了强大的震慑作用。

二是部门联动推动河湖专项执法。联合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开展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加大河湖领域的执法力度,对全市一、二级22条、383.5公里河道进行集中式、拉网式检查。以周为单位对市区165条内河进行常态化巡查,全面维护水事秩序。与市公安局联合办案2次、联合会商5次,全市办理河湖类案件44起,向公安部门移送案件2起,线索1起,努力打造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无缝衔接的行刑衔接新格局。

三是进一步拓宽水执法领域。聚焦菜市场等重点区域,开展水资源专项执法行动,全年共检查市区菜市场30家148个摊位,封填12口小管井。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专项执法行动,圆满完成部、省交办的2022年度396个未批先建违规项目的整改销号工作,其中3起进行立案查处。联合农业农村、交通、公安等部门开展沿江水闸禁渔执法行动,处理无主阻水渔网6口。对滨江公园抛石工程和姚港闸站等开展工程建设质量安全执法检查。全市另办理水资源类案件17起,水工程案件20起,水利建设管理案5起,水行政办案领域实现全覆盖,在省级五部门联合督查中,获得高度评价。

四是有序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2023年8月,我局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的徐某杰等人非法采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一审判决正式生效,这是《民法典》施行后,全省水利系统首例以行政机关为原告、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案件,也是《长江保护法》施行后,长江流域首例非法采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案件。省水利厅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专门介绍我局工作经验。

五是强化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查找各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在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运用行政执法裁量基准、完成年度重点执法任务等方面的不足,以查促改,提升执法水平。对全市170份水行政许可案卷开展集中评查,进一步统一我市水行政许可案卷制作标准,强化许可流程再造、精简审批材料、缩短审批时限,在规范许可行为的同时为民为企做好贴心服务。联合市司法局开展全市水行政处罚案卷专项评查工作,采取各地自查自评和市级集中评查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对优、劣案卷的深入剖析,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文书制作。在全市开展执法办案竞赛,建立每月办案情况通报制度,营造比学赶超、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对案件办理滞缓、执法文书不够规范等问题,赴县(市、区)开展调研督查,推动水行政执法在办案数量、质量、效果上实现新提升。

六是严格执法人员资格能力管理。举办首届全市水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法规知识测试,共289名水行政执法人员同步参考,对执法人员进行知识摸底、能力考验。坚持每月举办全市水利法治大讲堂,定期开展水法规学习宣传,突出“针对性、精准性、实效性”,让学法懂法用法蔚然成风。完成2023年度行政执法人员申领、更换行政执法证工作,我局现有执法监督人员3名、执法人员39名。2名人员进入“法治南通建设人才库”。

七是推行柔性执法。完善涉水免罚轻罚清单,全市水利系统共办理不予处罚案件1件,从轻减轻处罚案件10件,减罚金额5万余元。推行《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信用修复提醒函》《信用修复流程告知书》“三书同达”制度,引导行政相对人主动纠正违法失信行为,持续提高柔性执法水平。

八是水利普法有声有色。组织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暨《长江保护法》实施两周年宣传活动、“全国节约用水宣传周”活动、“全国科普日”活动等,通过设置主题宣传展区、依托媒体平台开展联合宣传、举办主题知识竞赛、水法律法规“五进”活动等,进一步营造全社会治水管水兴水护水的良好风尚。市水利局及通吕运河水利工程管理所获评2023年“全国科普日”工作成效明显单位,市水利局连续两年获此殊荣。南通市节约用水办公室、崇川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崇川区农水局、崇川区司法局举办的“守护生命之源、节水延续未来”主题活动启动仪式获评2023年“节水中国、你我同行”联合行动优秀活动。

(五)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一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上线1期政风行风热线,召开1场新闻发布会,开展8次调查征集,通过多种方式强化政策解读。充分发挥南通市水利局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主动公开水利各类信息1534条。

二是主动接受人民监督。2023年,承办人大建议19件、政协提案11件,主办、协办件全部按期答复,参阅件全部与代表委员进行沟通,代表委员均表示满意。常态化运行市长信箱、部门信箱、12345、12319,共办理120件。办理依申请公开6件,办结率100%。

三是依法办理涉诉案件。我局作为原告参与民事诉讼1起、作为被告参与行政诉讼1起、作为第三人参与行政诉讼1起,均胜诉。

(六)推进数字法治政府建设

建成南通城区数字孪生水网项目并试运行(水利部2022-2023年先行先试项目),项目入选水利部数字孪生流域建设优秀案例,吸引上海、安徽等兄弟地市来通调研学习15批次160余人。加强长江岸线管控,完成12条骨干河道(含入江支流)和长江岸线利用项目动态台账信息数据库建立,升级长江堤防精细化管理系统,通过系统发现并解决堤防管理范围内“两违三乱”等问题53个。以海安为试点,在骨干河道重要位置安装高清监控,并逐步拓展至全市水域,提升非现场执法监管能力。积极开发“南通市水事违法行为举报平台”微信小程序,利用新媒体手段,使市民投诉举报更为有效便捷。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是充分发挥表率示范作用。坚持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定期听取水利法治建设情况汇报,先后25次召开党组会、办公会、专题会议,研究行政处罚管辖争议、行政诉讼应诉、普法宣传方案、水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等,严格依法行政。严格落实领导班子法治专题学习要求,制定《南通市水利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组织5次专题学法活动。组织南通市《加强河湖安全保护协作的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号召全社会依法依规、同心协力保护好身边的水环境。召开市级机关“我与群众面对面”水利专场活动,当场回应企业困难诉求、意见建议,为企业排忧解难。

二是规划部署法治建设年度工作。牵头研究制定《南通市水利局持续推进“机关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2023年全市水利政策法规工作要点》《南通市水利局2023年度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十条措施(试行)》,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争先创优,及时总结报送特色做法,“深化公共资源‘不见面’交易改革”获评2022年度南通市级部门优化营商环境十佳案例,“市水利局探索疏浚砂综合利用新模式”被“营商环境提升年”工作专报采用,“戴某在九圩港(刘桥段)非法采砂案”“重拳打击长江及内河非法采砂”分别获评我市长江大保护“以案释法”典型案例、长江大保护特色做法典型案例。

三是压实各方责任。抓好市委专项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各项任务推进到位。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涉水公示(公告)牌集中清理调研及整治工作,基本摸清我市涉水公示(公告)牌设置标准、种类、数量、日常管护等情况,对设置内容不够严谨、布设位置不够合理、管护责任不够明确、管护资金不够充实等问题落实整改责任,督促推动各地排定工作计划,安排专门人员、资金组织开展整改工作。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我市水利系统水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较为普遍。一是水行政执法人员不足,执法水平参差不齐。二是法治专业人才普遍紧缺,法制审核人员数量不足。三是水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普遍不足,社会知晓度不高,尚未形成依法治水的浓厚社会氛围。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提升行政执法监督效能。在全市水利系统深化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执法资格管理,加强案卷评查,落实违法行为免罚轻罚清单制度、细化完善“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综合监管,切实提高水利法治建设水平。

二是创新涉企服务举措。不断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推行水行政许可“多评合一”,针对同一建设项目实施“统一受理、统一评审、统一审批”和“一次评审、分级审批”。进一步完善履约信用管理,破除妨碍公平竞争的不合理限制,维护水利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三是加强智慧水利建设。实施防汛决策指挥系统、南通城区智慧水利系统安全体系、水利建设工程监管服务平台改造,升级取用水监测系统,进一步优化长江堤防精细化管理系统。积极汲取上海、苏州等地智慧水利建设经验,探索建设水利“一张图”。

四是创新学法普法方式和手段。加强市县联动,丰富学法普法平台和载体,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普法节点,注重精准化,突出实效性,提高亲和力,不断满足水利干部职工和社会公众对水利法治公共服务的需求和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