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水利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 南通市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0-01-03 14:07 累计次数: 字体:[ ]

南通市水利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根据《关于印发南通市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的通知》(通依法办〔2019〕3号)要求,南通市水利局结合实际,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成效

(一)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机制

本单位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于7月18日主持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贯彻落实《中共南通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19年工作要点》和《南通市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各项工作任务,统筹推进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和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二)履行法治政府建设政府部门职能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升政务服务综合水平

以编办《关于调整公布南通市级部门行政权力事项目录的通知》为基准,本单位31项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率达到100%,所有行政审批事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率达到100%,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事项授权到位率达到100%。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实时更新政务服务管理服务标准内容,动态调整政务服务管理平台事项各要素,全面实行“一网通办”,提高行政审批工作效率,提升行政相对人满意度。截止目前,共受理行政许可事项38件,办结38件,办结率100%。其中:取水许可8件,生产建设水土保持方案审批15件,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活动审批15件。

2.深入开展涉企收费自查,切实减轻企业经营负担

2019年10月组织水利局下属事业单位南通市节约用水办公室和新江海河闸管理所分别就水资源费和船舶过闸费的征收工作开展自查。两家单位均未涉及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没有中介服务收费行为;不存在利用行政权力指定服务、强制收费的情况;不存在应由自身承担的费用违规转嫁给企业,导致企业享受不到政策红利的情况,其收费依据、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已通过部门网站、社会报刊、在公共场所张贴等不同途径对社会进行公示。

3.优化企业营商环境,助推工建项目审批改革

根据“统一审批流程、统一信息数据平台、统一审批管理体系、统一监管方式”工作要求,将水行政主管范围内的洪水影响评价、水土保持、取水许可审批纳入审批主流程,进一步控制审批时间,为构建科学、便捷、高效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体系贡献力量。

4.强化行政权力责任监督,有效执行事中事后监管

在各业务处室中推广运用市场监管信息平台,督促各处室及时报送“双随机”检查计划、录入监管事项清单、监管企业名录以及检查人员名单,并按计划开展检查工作、录入检查结果,目前,总计报送6条行政检查计划,完成率为100%。

5.依法履行防汛防旱职能,提高水灾害防治能力

积极应对防汛职能不断变化的形势,层层签订防汛责任状。2019年5月,制定全市防汛防旱和防御台风应急预案,认真组织防汛业务培训和军地联合防汛防旱抢险演练,不断增强应急处置能力。首次实现市级防台风应急工作组牵头部门及主要成员单位负责人进驻市防办现场办公,完善会商报告机制,圆满完成9号台风“利奇马”等防御和强降雨等恶劣天气应对任务。

6.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要求,“长江大保护”成效显著

坚持把保护和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牵头完成《长江(南通段“一河一策”行动计划》)编制,印发《长江(南通段)岸线综合整治行动方案》,启动《江苏省长江岸线保护利用规划》(南通部分)规划编制工作,合理确定空间布局,确保岸线有序开发、确保资源永续利用。截止目前,列入国家长江干流岸线利用项目清理整治清单的93个项目,已完成整改65个,其余按序时进度推进当中;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的“南通市长江岸线破坏”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并完成省级销号验收,走在全省前列;市级长江河长巡江9次,交办问题146个,完成整改139个,完成率95%,长江河长制工作处于全省领先。

(三)构建法治政府建设制度体系

经规范性文件主管部门同意,将《南通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的修订列入2019年度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7月份司法局和本单位负责同志赴苏州学习节约用水管理工作,听取相关经验介绍,8月份征求市相关部门及各县(市)区征求意见,并在市政府网站公开征求意见,召开部分重点用水户座谈会听取公众意见,让更多群众和企业参与制定全过程。

定期对本单位所有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本年度废止市政府规范性文件1件,宣布失效1件,修改1件,拟修改2件。对经清理后保留的规范性文件实行目录管理由司法局统一向社会公布。

(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法治化

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材料归档和档案管理。深化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在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积极听取法律顾问意见。截止目前,本单位法律顾问共出具法律意见书5份,参加重要会议10次,经常性接受法律咨询。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依托全市统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公示平台,主动公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本年度已公示行政许可38件,行政处罚0件(本年度未发生行政处罚)。

2.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明确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的方式、内容、书面记录与文书管理,执行《南通市水政监察装备的配置及使用管理办法》和《南通市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机制》,完善执法环节,确保全程记录执法行为、全景回溯执法环节。进一步加大执法记录装备的投入,2020年市水政监察支队将增加执法记录仪3台,高倍望远镜2台,完善技术支撑。

3.组织开展全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

按照年初工作计划,市水政监察支队11月组织开展了全市水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由市法院、市检察院以及市司法局的专家组成评查组,对各县(市、区)水利(务)局、如皋市农业农村局、市开发区综合执法局上报的2018年1月以来的水行政处罚案卷,依照《江苏省水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结合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要求,从案件的受理立案、调查取证、告知和听证、审查决定、送达与执行、文书制作与立卷归档等六个部分,采取一卷一查一评分的方式,对每一份案卷存在问题、特色亮点进行了具体点评,帮助各单位对标找差。

根据《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度水行政许可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局政策法规处11月组织10个县(市)区单位行政审批负责人对报送的29份案卷进行联合评卷,互相查漏补缺、取长补短,规范行政许可档案管理,选取其中2份案卷连同市本级4份案卷共6份案卷送省水利厅进行评查。

4.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

严格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在全局范围内组织开展执法证到期换证和新证申领工作。由专人对全局行政执法人员持证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对申领人各项信息进行核对。组织申领人员统一参加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坚持标准,严格把关。

5.推进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市水政监察支队结合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两高”司法解释,对擅自占用水域岸线、非法采砂、违法取水等水利重点行业领域中涉黑涉恶行为及问题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移送,并配合公安等部门做好后续调查取证和查处工作。

(六)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1.自觉接受各类监督

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认真研究处理人大、政协对本单位提出的意见,截止目前合计收到有关意见37件,回复及时率100%,办结率100%,满意度100%。

2.完善审计监督制度

为进一步强化预算管理,规范报批程序,加强风险防控,提高资金效益,2019年出台《南通市水利局财务监督审查规定(试行)》,同时修改《南通市水利局党组议事决策规则》第4条和第8条,明确预算5万元以上的资金支出、原值5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物资产处置、原值5万元以上的其他固定资产处置等必须经党组讨论决定。

3.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

将相关平台纳入政府平台统一管理,常态化运行市长信箱、部门信箱、12345、12319,畅通群众投诉举报绿色通道。今年以来,我局收到168件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办结率100%,回访满意度100%。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以全市 “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全国节水宣传周”等为契机,多渠道开展主题活动,普及法律知识。局领导走进市政风行风热线,解答群众提出的涉水法律法规适用问题;利用出租车、户外广告屏、电影广告等宣传平台、电视、广播、网络等宣传媒介,结合发放水法律法规宣传手册、制作节水知识展板、邀请广大市民、企业代表参观节水教育基地等方式,倡导科学用水,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水患意识、节水意识和水资源保护意识,营造全社会节水氛围,促进水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和管理。

深化政务公开,推动政务公开内容覆盖权力运行全过程和政务服务全过程,截止目前,本单位共公开信息1097条。

(八)全面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由政策法规处牵头制定年度学法计划,本年度共计开展4次领导班子集体学法活动,着重学习了“三项制度”、《南通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程序规范》和《南通市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实施办法》。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多次参加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如3月举办水行政执法技能培训,邀请市检察院专家对公益诉讼与依法行政相关知识进行讲解、从事水利行业政策法规、水行政执法研究多年的省水政监察总队专家对水土保持以及江苏省河湖法规体系进行了详细解读;4月、8月邀请省移民办对三峡后扶管理政策法规进行解读;10月组织各县(市)区分管政策法规领导参加全省水法治业务培训班等等,多途径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存在不足及对策

2019年,本单位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和进步,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一是依法行政的法治理念在执法人员队伍中还没能普遍形成。仍然还有一部分人员在思想觉悟与意识上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还没有完全地理解与认知依法治国的方针政策,思维模式也有待提高与进步。针对这一问题,主要从提高重视程度和加强政治宣传两方面着手解决。依靠党组的高度重视和身体力行,不断强调党在依法治国领域的方针政策,将履行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成效作为考核领导干部的重要途径与方式,督促领导干部积极树立起依法治国的思维与理念,学会运用法治方式去维护社会发展与化解社会矛盾,才能突破困境,取得法治政府建设的实质成果。二是执法力量相对薄弱,全市水政执法力量总体不足,不能满足全市河湖执法巡查任务和长江采砂管理工作要求。本单位着力于夯实队伍保障,2019年下半年新增法律专业市名校优生1名,2020年拟招收1名法律专业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人员,为水利部门法治建设提供人才储备和力量支撑。

三、明年工作的初步打算

2020年,南通市水利局将根据《江苏省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南通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要求,切实增强建设法治政府的使命感、紧迫感和责任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要求。

一是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总体工作。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上的重要讲话,进一步加大实施力度,以建设法治政府为奋斗目标,以事关依法行政全局的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口,以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保证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为着力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

二是加强政策法规研究工作。继续落实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着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推进发展、维护稳定的能力;有针对性、经常性、多渠道地全方面加强对群众的普法宣传教育,提高群众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营造自觉遵守与执行法律的良好氛围,为依法行政创造一个良好的法律环境。认真做好“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编制和《江苏省长江岸线开发使用规划》《水资源综合规划》、《南通市城市河道管理办法》、《南通市地下水管理办法》修编工作,汇总现行有效的水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等相关法律法规印发《水法规汇编》,研究制订《南通市水利工程建设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市本级水利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中标后监督检查办法,全面提升全市水利规划科学化水平。加强对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坚持立“新法”与改“旧法”并重,对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与上位法相抵触、不一致,或者相互之间不协调的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时修改或者废止。

三是加强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工作。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和管理,努力打造一支作风优良、素质过硬的执法铁军。健全科学、民主、有效的依法决策机制。在决策过程中,多渠道宣传,提高公众参与程度,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专家论证质量,注重挑选与论证项目专业性质相同或相近的专家参与论证;继续执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提高法律顾问参与政府法律事务的工作质量。深化“放管服”改革各项工作要求,督促各业务部门做好行政许可工作、涉企收费工作,确保不存在另设门槛和隐性限制情况,进一步优化和简化审批流程,打造便民服务平台。落实《江苏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江苏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江苏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办法》、《关于加强水利领域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协作配合的意见》等,强化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