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南通市水利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重要论述精神,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各项任务要求,坚持依法行政,强化责任担当,取得了积极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市水利局党组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列为日常重点学习内容,纳入局系统干部职工、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重点课程,组织2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暨法治专题讲座活动。组织3次《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辅导及研讨交流。专题学习研讨《习近平关于治水论述摘编》,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治水思路相结合,强化水利法治建设,实施依法管水治水。
(二)推进水利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根据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部署要求,落实执法主体责任,完成行政执法职能回归机关工作,探索完善审批、监管、处罚衔接机制,规范案件移送程序,切实提升水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动态调整行政执法权力清单,本年度新增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其他行政权力14项,取消行政处罚3项,权力名称、法律依据调整5项。
(三)不断提升涉水政务服务效能。全省首创公益性疏浚砂综合利用新模式,入选全市持续推进“机关作风建设提升年”十佳案例,被市委依法治市办评为第一届“法惠民安?治在江海”金质示范项目。优化行政审批流程,4家企业应用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成果、112个水土保持项目应用区域评估成果,为企业节约评估费用1168.3万元。推行行政许可“多评合一”,1个水土保持方案的行政许可获评“全省优秀水行政许可案卷”。全面实行电子招标投标,减轻投标企业负担。举办“送政策上门、助企业发展”服务沿江企业高质量发展系列活动,成立重大项目服务专班,全力做好大唐电厂二期工程、象屿船台改造等20多个国家、省市重点项目对接服务工作。
(四)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印发《南通市水利局持续深化2024“营商环境提升年”行动实施方案》,提出10项具体举措,充分激发市场主体创新创造活力。废止《南通市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确保招投标工作公平、公开、公正。与人民银行南通市分行建立联动机制,推出“水权贷”企业白名单,完成“水权贷”2笔共计590万元。强化契约意识、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合同均需法律顾问审核把关,本年度审核合同64份。充分发挥行政执法教育、引导功能,市、县水利部门联合上门对4家企业开展行政合规指导,促进企业依法合规经营。
(五)依法有效预防处置突发事件。组织修订6类43项应急预案并开展防汛防台应急预案全要素、全流程推演。编制12项江海堤防及里下河圩堤巡堤查险机制。排查五类13个重要工程险工隐患和防汛薄弱环节。开展特大暴雨城市洪涝风险评估。升级市防汛抗旱指挥系统。添置2台大流量移动泵车。加强值班值守,滚动会商研判,先后启动防汛、防台应急响应7次,发布调度指令68条,引提水38.4亿立方米,排水65亿立方米,有效应对11轮暴雨、“贝碧嘉”“普拉桑”等4轮台风和干旱等恶劣天气影响,确保江海安澜。部署开展水利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监督检查44次,整改隐患647个,全年全市水利安全生产状况评价综合安全风险度保持为零。
(六)健全依法行政工作制度体系。推进《南通市城市河道管理办法》修订工作,明确市管河道名录及各类建筑物管理范围。根据《行政处罚法》《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江苏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最新要求,修订我局《南通市水利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实施办法》《南通市水利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实施办法》《南通市水利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办法》。为确保委托行政处罚权规范行使,制定出台《南通市水利局委托通州湾示范区管委会办理重大水行政处罚案件工作流程(试行)》。修订《南通市水利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切实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根据《省水利厅关于暂停部分文件执行的通知》(苏水办〔2024〕17号)以及相关政策调整要求,废止《关于印发南通市合同节水试点项目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高耗水行业节水型企业建设的通知》等5件文件。
(七)大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围绕六大类问题梳理了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清单,明确了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逐项进行销号,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落实长江大保护,升级南通市长江堤防精细化管理系统,通过系统发现疑似“两违三乱”、非法采砂问题110个。组织5次跨区域联合清江行动、12次跨部门夜间联合巡查,严厉查处长江及内河非法采砂行为,长江水事秩序保持稳定。全省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培训班在南通举办,省厅高度评价南通禁采工作。
全市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37起(河湖案13起、水工程案件2起、水资源案件19起、水利建设管理案1起,水土保持案件2起),办理向法院申请行政强制执行案件5起,检察机关向水利部门移送案件1起。加强水资源执法检查,对市区菜市场和重点用水企业的取水设施、取水水源、用途、计量设施安装与运行等情况开展“四不两直”检查。今年以来,共检查市区9家混凝土企业,15家农贸市场,81个水产摊位,封堵小管井35处,拆除取水设备13处。对各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综合执法部门2023年11月至2024年5月办结的全部水行政处罚案卷集中评查,重点对裁量权基准适用情况进行审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跟踪整改。
完成2024年度行政执法人员证件申领、注销、更换、延期工作,我局现有执法监督人员3名,执法人员35名。通过邀请专家开展专题讲座、组织执法人员参与线上培训、举办培训班、组织知识竞赛等方式完成执法队伍轮训。
(八)加大行政争议化解力度。常态化运行市长信箱、部门信箱,共办理57件。处理12345工单26个、12319工单5个、电话投诉3个,案件办结率100%。办理依申请公开3件,办结率100%。办理民事诉讼1件(原告撤诉),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民事判决1件(法院已裁定终结),行政复议2件(1件维持决定、1件驳回复议申请),行政诉讼3件(2件胜诉,1件在审),依法履职申请1件。召开1次重大水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会议。
(九)有效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落实《南通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制定《南通市水利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明确市水利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需报市政府的决策建议事项范围和程序内容。2024年召开局党组会22次,研究审议重大水利规划、重大改革措施、重大建设项目以及部门预算、行政规范性文件等。
(十)有效形成法治政府建设监督合力。2024年,上线1期政风行风热线,开展5次调查征集,通过多种方式强化政策解读。充分发挥南通市水利局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主动公开水利各类信息1509条。承办人大建议14件、政协提案6件,主办、协办件全部按期答复,答复件全部与代表委员进行沟通,代表委员均表示满意。印发《南通市水利系统2024年行政执法
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对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综合执法部门政务服务告知承诺制落实情况、政府合同管理情况、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执法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等开展监督检查,切实提升水行政执法工作水平。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注重示范引领。带头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示范带动水利干部职工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南通水利高质量发展。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多次就加强法治建设、推进依法行政等工作召开会议、做出批示,提出具体要求,主持研究《南通市城市河道管理办法》修订、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处罚处理方案,部署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主题宣传活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落实。
(二)强化依法履职。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认真执行“三重一大”政策,推动修订市水利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切实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主动接受党内纪律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不断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营商环境。主持完成水行政执法机构改革,成立水政水资源监管保障中心,巩固和加强水行政执法监管和水资源服务保障。
(三)坚持改革创新。统筹推进数字政府与法治政府建设,全国数字孪生流域建设先行先试项目南通城区数字孪生水网顺利通过水利部验收并投入试运行,其关键技术研究被列入省水利厅科技项目。深入实施国家节水行动,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取得显著成效。取用水管理巩固提升行动率先完成,1224个取水口信息审核顺利通过省级审核,1061本取水许可证计量设施建档完成。认真细致做好防汛抗旱防台各项工作,市级防御台风应急预案被省水利厅列为示范预案,全省推广。
三、存在的主要不足
我局法治政府建设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个别同志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还不够深入系统全面,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提高,防范行政执法风险的意识有待加强。
四、下一年度计划安排
(一)着力提升法治建设水平。按序时进度推进《南通市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立法调研相关工作。《南通市城市河道管理办法》修改发布后,及时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推动贯彻落实。严格执行水利工程基本建设程序,持续实行电子招标投标,打造竞争有序、诚实守信的水利工程建设市场环境。做好取用水领域信用评价。组织各县(市、区)收集取用水户信息,配合省水利厅做好取用水户信用等级初评结果的复核,应用信用评价成果持续强化取用水户监管。
(二)推进行政执法能力建设。根据市委依法治市办涉企行政合规指导工作要求、市司法局涉企行政检查工作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工作指引,动态调整水利系统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规范水利行政执法流程,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完善行政执法工作机制,明确执法责任,规范执法程序,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开展执法人员培训,提高执法人员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围绕涉水违法违规突出问题,加强执法力度,提高水行政执法权威,有效提升水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
(三)切实增强助企惠企实效。实行业务骨干“一对一”对重大工程、重点项目水行政许可办理事项、办理流程、申请材料提交等进行全方位解答和咨询导办,引导企业做好项目报批工作。强化“联络员式”沟通,当好企业和上级相关部门的桥梁和纽带,精准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为企业发展提供水利技术支撑。继续推进水行政许可“多评合一”,实现评审环节统一标准、审批环节依法规范,能合尽合。开展服务经营主体大走访,加快实施启东、海门两地试点疏浚砂综合利用,助力企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