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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性执法有“温度”,打击非法取用水有“力度”

来源: 南通市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4-06-05 字体:[ ]

“未经批准擅自取水可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6月4日,市水利局执法人员在市区某农贸市场封填非法小管井的现场向水产摊位经营户开展水法律法规普法宣传教育。

今年以来,市水政监察支队联合市节约用水办公室对市区农贸市场和重点用水企业取用水情况开展“四不两直”检查,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取用水行为。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将执法“力度”与“温度”相结合,对现场发现的问题先要求当事人自行整改,对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通过在市场张贴公告、发放宣传手册、对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签订承诺书等方式进一步加强水资源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同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向用水户宣传水法律法规,告诉企业禁止性行为、可审批行为和审批流程,加大对企业合规引导力度。上半年,共检查4家混凝土企业,5家农贸市场,38个水产品摊位,封堵非法小管井11处,拆除非法取水设备7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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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市水政监察支队将继续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江苏省水资源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力度,进一步强化水行政执法监督巡查,严厉打击非法取水行为,保障水生态环境安全,保护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水政支队 钱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