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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水利工程招投标监管 严肃查处相关违规行为

来源: 南通市水利局 发布时间:2018-05-18 字体:[ ]

近两年来,市水利局高度重视水利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监管,维护招投标活动当事人合法权益,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在规范市场准入及招投标行为的同时,进一步加强了对招标投标活动中投诉反映问题的查处力度,做到有举必查,严肃处理。

今年4月,启东市2014-2016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结余资金增补项目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交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有举报人反映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投标业绩存在问题,应取消其中标资格。本着对项目负责、对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负责,及规范本市水利工程招标投标行为的目的,在市纪委第十六纪检监察组的指导下,责成启东市水务局调查核实举报内容,并及时反馈查实情况。经核实,第一中标候选人因投标业绩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被取消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资格,同时还对原第一中标候选人做出禁入水利建设市场六个月的处罚,确保了水利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的公正性。

下一步,市水利局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管上,将继续坚持放管并重,激发市场活动,加快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监管有力的水利建设市场体系,为水利建设顺利实施提供可靠保障。(规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