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水利工程管理条例(修改)》被列入2025年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调研项目。为广泛听取意见,4月17日,市水利局组织召开了《南通市水利工程管理条例》(修改草案)调研座谈会。市人大、市司法局、各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局机关处室及直属单位有关同志参加调研座谈。
会议听取了关于《南通市水利工程管理条例》拟修改内容的汇报。参会人员结合水利工程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展开了讨论,并围绕水利工程管理范围的划定、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监管职责、堤顶道路的管理等方面提出了修改建议。
与会人员一致认为,要进一步梳理上位法调整内容,做好与本市其他政策文件的衔接;要全面深入排查全市水利工程管理工作中的难点堵点,列出问题清单,精准开展调研工作,探索解决路径。
下一步,我局将结合调研成果对《南通市水利工程管理条例》修改内容进行完善。(工管站、市水利局政策法规处)